近日,我省宣城市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发行不超过24亿元公司债券获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准,所筹资金全部用于宣城市北门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本期债券将于近期发行,期限7年,附设提前还本条款,即自债券存续期第3年起,逐年分别按照债券发行总额20%的比例偿还债券本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