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40亿元专项资金投入美好乡村建设

09.12.2014  18:54

      今年以来,我省强化资金保障,足额落实美好乡村建设专项资金,有效整合涉农资金,积极吸引社会资金。截至10月底,全省各级财政共安排美好乡村建设专项资金40.7亿元,整合吸引各类资金超127亿元,其中整合涉农资金75.6亿元,吸引社会资金51.6亿元。

      专项资金是美好乡村建设打基础的“源头活水”,根据《关于全面推进美好乡村建设的决定》,由省政府统筹安排,每年10亿元,2013年开始连续投入5年,并逐年增加;各市、县(市、区)都要设立美好乡村建设专项资金,原则上每年每市不少于5000万元,每县(市、区)不少于1000万元,主要用于中心村建设和自然村治理。

      省财政厅负责人表示,全省各级财政部门把美好乡村建设专项资金足额列入年度财政预算,调整理财思路,采取压缩公用经费支出,开源节流,挤出一块;调整支出方向,优化支出结构,调整一块;发展经济,增强财政实力,增加一块等途径,不断拓宽美好乡村建设资金来源渠道,确保财政投入美好乡村建设的专项资金足额落实到位,并持续增加。强化专项资金保障同时,各级财政部门还积极整合好涉农资金、引导好社会资金。各级财政部门主动与涉农项目主管部门会商,采取以县为主、以中心村规划为核心、以预算编制为源头等方式推进涉农资金整合,研究制定资金整合总体规划、年度计划和实施方案,统筹项目布局、项目建设内容和资金安排,做到应整尽整,集中财力支持美好乡村建设。同时,各级财政部门积极创新财政投入方式,充分发挥财政政策的导向作用和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撬动作用,综合运用贴息、补助、奖励、税收优惠等财政政策工具和激励措施,采取民办公助、以奖代补、先建后补和奖补结合等方式,吸引带动金融资源、工商资本、民间资本等投入农村创业、兴业,带动农村经济发展,逐步建立以财政资金为引导、以农民投资投劳为主体、社会资本广泛参与的多元化、多渠道、高效率的投资体系,促进美好乡村建设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