埇桥区投入1.78亿保障城乡义务教育

03.01.2017  21:01

2016年,埇桥区不断加大对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投入力度,加强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提高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水平。截止11月底,拨付义教经费17848.3万元,拨付率100%,17.07万名学生从中受益,其中免除学杂费和补助公用经费13343.8万元,免费提供教科书1224.7万元,家庭经济困难的寄宿学生补助生活费530.8万元,校舍维修改造2749万元。

强化预算管理。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区财政公共财政保障范围,按照“明确各级责任、中央地方共担、加大财政投入、提高保障水平”的原则。年初,区财政部门将其列入财政预算优先足额保障义教经费。细化预算编制,硬化预算执行,强化预算监督,严格执行义务教育补助经费使用管理“双审核”和“双报告”制度,确保补助经费使用安全、规范和有效。

严格补助对象。2016年全区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170276名学生全部享受免学杂费。城区20所义务教育学校5560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与所在地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享受同等政策。城区学校794名城市低保家庭学生实行享受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两免一补”政策,减免国家教科书款6.68万元。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116888名中小学生全部享受国家免费教科书政策。对符合资助条件的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8623人进行资助,发放补助资金530.8万元。2016年普通初中、小学辍学率分别为0.14%、0.01%从根本上保证了适龄儿童的教育入学起点的公平。

提高保障标准。将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免学杂费、公用经费补助标准由2015年小学每生264元、初中每生375元分别提高到625元、825元(均含取暖费25元)。将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由2015年每生5000元提高到6000元。

巩固校舍安全。46所农村中小学得到维修改造、抗震加固、改扩建校舍及其附属设施,改造面积27660平方米,农村地区义务教育学校校舍安全得到进一步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