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低风险”人群可复学复工 上课时需佩戴口罩
中安在线、中安新闻客户端讯 近日,安徽省教育厅发布了关于印发《安徽省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系列标准与指引》的通知,通知中将安徽省学生和教职员工划分为高、中、低风险人群,其中低风险人群可以正常复学复工,但具体开学时间仍未明确。
近14天无发热、咳嗽等感冒样症状,无高风险地区和国家旅居史,无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境外来皖(回皖)人员接触史的教师可以正常上班,两人及以上办公时佩戴口罩,教师办公时电脑专用,不使用他人及公共电脑。办公室应全天保持通风状态,中央空调暂停使用。
公共教室仅供教学使用,暂停其他聚集性活动。教师授课时佩戴医用口罩,教师在上课前后均要洗手,学生上课时需佩戴口罩。必要时学校可以安排错峰上课。
“两案”“八制”清单确保新学期平稳
为切实做好安徽省教育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确保2020年春季学期学校工作平稳运行,保证师生员工身心健康和安全,安徽省学校新冠肺炎师生员工个人防护手册提到,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除完成教育部门线上教学以外,儿童青少年要尽可能减少视屏时间。
此外,省教育厅对省普通高校做出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除实现“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外,还要积极落实校园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两案”“八制”清单,保障隔离观察室配齐防护防疫用品。
学生返校前,高校按照隔离观察场所接收隔离观察人员的运行流程开展多次疫情防控演练,熟练掌握学校隔离观察室防控工作流程和各项制度,增强法制观念,依法依规开展科学防控。
安徽省中小学校、幼儿园及校外培训机构也要主动落实校园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两案”“八制”清单。寄宿制学校还应设置隔离观察室,普通中小学校设置健康观察室,以备学生、教职员工或外包外聘人员出现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时立即进行暂时隔离(健康)观察。具备复课条件的学校,要有基本的防护和防疫用品,并按照至少2周的数量储备。根据使用情况,适时补充,保持动态平衡。
通知提出,为了防止疫情输入校园从而发生校园聚集性疫情,确保新学期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平稳运行,需要做好校园重点场所防控工作。
学校要清扫和消毒所有场所,根据疫情防控的需要调整清洁和消毒频率,按照不同场所的特点开展预防性消毒,对门岗区、教学区、运动场所、实验室、图书馆(室)、食堂、宿舍、公共浴室、卫生间、校园快递服务站、生活垃圾站、职工住宅区等重点区域加强防控监管。
学校教学区应确保所有进入人员均经过体温检测和登记,确保区域环境清洁通风,进行教室、厕所等环境消毒,保障开水供应,确保洗手设施充足。各种体育活动和体育课错峰进行,加大各运动设施放置距离,学生运动时保持一定距离。食堂错峰就餐,减少聚集,1桌1人就餐,餐具实行“一人一具一餐一消”制,使用专业化的消毒餐具或一次性使用餐具。此外,学校也可探讨合理送餐机制,如送餐到班级或其他取餐点,取餐后分散用餐。(记者 聂静洁)
[ 编辑:蔡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