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将人民调解工作被列入政府创新工程
19.02.2016 13:20
本文来源: 司法厅
日前,宣城市政府出台《2016年度政府创新工程的实施意见》,明确将“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聘请人民调解员,构建乡镇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列入社会管理创新提能工程。
根据《实施意见》,被列入政府创新工程的项目,将由市政府主要负责人定期召集政府创新工程联席会,定期研究、调度工作;由市政府分管领导牵头负责,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组织实施的直接负责人;政府创新工程的完成情况将作为加分项,纳入对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部门绩效考核范围,与评先评价相结合。
(宣城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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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2.2016 13: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