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探索建立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研判预警机制

30.10.2015  14:09

 

日前,省厅制定下发《关于建立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研判预警机制的意见》,明确依托人民调解信息化平台,在全省建立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司法所收集矛盾纠纷,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分析研判矛盾纠纷特点趋势,定期提出预警性报告的工作机制。

意见》要求,各村(居)、乡镇(街道)、企事业、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和基层司法所发挥贴近群众、熟悉民情优势,第一时间发现矛盾纠纷,并及时汇总,由司法所将纠纷信息分类分级录入人民调解信息化平台。各级司法行政机关依据系统生成的数据、图表,组织对本地区矛盾纠纷进行综合归纳分析,研判本地区矛盾纠纷发生、发展的特点、规律、趋势,提出具有前瞻性、超前性、预见性的预防化解矛盾纠纷意见建议、对策措施,最后依据人民调解信息化平台形成研判预警报告。

研判预警报告分为基本情况、重大纠纷、分析研判、预警建议四个部分,内容包括对纠纷的数量、类型、级别分布规律的总体描述,报告期内发生的特别重大纠纷及可能引发特别重大纠纷隐患的经过情况,矛盾纠纷变化发展的规律、特点、对其原因作出研判和提出的预防纠纷发生、防止纠纷激化、处置化解纠纷的工作建议等。

11月1日起,人民调解信息化新平台在全省正式启用,届时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将每月定期向党委政府和综治、信访等相关部门报送研判预警报告,逐步实现人民调解矛盾纠纷信息收集录入、分析研判、报告预警的流程化、常态化,人民调解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基础性作用将得到更好发挥。

(厅基层工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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