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评定李永卓等9人正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25.02.2017 01:42
本文来源: 财政厅
财会〔2017〕166号
各市财政局,省直有关部门,省属有关企业,中央驻皖有关单位:
根据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会计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财会〔2016〕1203号)的规定,经省正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和省人社厅《关于李永卓等9位同志具备正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的函》(皖人社函〔2017〕89号)批复,李永卓等9位同志(名单附后)取得正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时间自2016年12月17日高评会评审通过之日算起。
安徽省财政厅
2017年2月22日
取得正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名单
序号 | 姓 名 | 工作单位 | 证书编号 |
1 | 李永卓 | 国网安徽省电力公司 | ZG(16)934519523 |
2 | 汪农生 | 铜陵有色铜官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 ZG(16)934519524 |
3 | 韦邦国 | 安徽省粮油食品进出口(集团)公司 | ZG(16)934519525 |
4 | 潘友根 | 中煤矿山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ZG(16)934519526 |
5 | 赵宏亮 | 安徽顺达商贸集团 | ZG(16)934519527 |
6 | 徐旭中 | 国机通用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ZG(16)934519528 |
7 | 旷卫东 | 安徽省恒锐新技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ZG(16)934519529 |
8 | 李友菊 | 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 ZG(16)934519530 |
9 | 朱宗瑞 | 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 ZG(16)934519531 |
本文来源: 财政厅
25.02.2017 0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