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届人大第四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昨日举行

29.01.2015  10:06

  安徽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

  安徽广播网1月29日讯(记者:陈晨) 1月28日上午,安徽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在安徽大剧院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

  会议应到代表742人,出席本次全体会议的代表696人,出席代表符合法定人数。

  本次大会执行主席张宝顺、臧世凯、徐立全、唐承沛、曹征海、邓向阳、沈卫国、周俊、张曙光、周春雨、于勇、董介林、沈强、秦亚东、陈军、庄立权、朱勇在主席台前排就座。沈卫国主持大会。

   王学军、王明方、王金山、杨多良、李锦斌、王宾宜、詹夏来、沈素琍、宋海航、陈树隆、吴存荣、胡连松、陈先森、宋卫平、王翠凤、谢广祥、花建慧、梁卫国、杨振超、方春明、李建中、王秀芳、张学平、夏涛、童怀伟、李修松、牛立文、张坚、薛江武、杨春光、徐北巨、贺海涛、任海深、朱维芳、文海英、朱先发、郭万清、张俊、朱永和及朱读稳和主席团其他成员在大会主席台就座。

  大会听取了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臧世凯作的《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臧世凯在报告中首先回顾总结了过去一年的工作。他说,2014年,省人大常委会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省委坚强领导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保障促进全面深化改革为主题,以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为主线,全面履行法定职责,“创新人大、活力人大、作为人大”建设呈现新局面,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臧世凯指出,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一系列战略部署,开辟了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新纪元,对人大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要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以强烈的改革意识和高度的法治自觉,进一步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作用,为开创法治安徽建设的新局面尽职尽责。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不断强化推进法治建设的根本保证;自觉践行人民至上理念,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法治化;切实保证宪法法律实施,维护法制尊严和权威;大力弘扬法治精神,进一步培育全民法治信仰。

  在谈到今年工作时,臧世凯指出,新的一年,要进一步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战略决策,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引领,更好行使各项法定职权。要根据改革发展需要推进地方立法,适应实践发展要求拓展监督工作,积极稳妥行使决定权和任免权,进一步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执行职务,着力推进新形势下人大建设。要认真贯彻省委对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省的系统部署,对明确由人大牵头或参与的重点任务逐项抓好落实,不折不扣完成,持续推进“三个人大”建设,努力为实现新常态下新发展作出应有贡献。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胡连松向大会作了关于《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的说明。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既是广大人民群众的迫切愿望和强烈期盼,也是党和国家做出的重大决策。省人大常委会将制定《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列为全年立法工作重点任务,由人大主导立法,广泛征求多方意见,作出当年立项、起草、审议、修改,并提请本次代表大会审议的安排。这是八年来代表大会首次行使立法权,是一次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生动实践,也是一次向大气污染宣战的社会动员。 会议表决通过了安徽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选举办法草案,总监票人、监票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