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说人大是“二线,无实权”? ——--和苏晓明同志商榷
笔者曾在2013年2月5日《读友报》第11版看到苏晓明同志一篇“商丘官员张民强的桃色噩梦”一文,文章叙述“2009年年底,张民强已退居二线,进入了人大内司处当主任,手中已没有实权”。作为一名人大工作者,看过该文后,心里颇不是滋味,笔者不知道苏晓明同志是从事什么工作的,在哪部法律法规中看到规定进入人大就是“二线”,也不知道苏晓明同志所说的“实权”指的是什么,因笔者忙于筹备《砀山县志》人大部分的写作,也就将此事忘却脑后。
随着笔者在写作过程中查阅档案的深入,又等于重温了一遍《宪法》、《选举法》、《地方组织法》、《代表法》、《监督法》等法律、法规,对人大的性质、地位、作用又有了重新的认识和界定,苏晓明同志“退二线、没有实权”的观点又重回到笔者的思绪,觉得还是和苏晓明同志商榷一下,澄清人大在宪法和法律中的地位、作用和在社会上人们对人大的认知。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是国家权力机关,审议决定重大事项,选举产生“一府两院”并对其进行依法监督。这是我国《宪法》、《选举法》、《代表法》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也就是说从人代会期间听取“一府两院”的工作汇报、选举、质询、询问,到闭会期间的执法检查、视察、调研、工作评议、许可等,人大都在发挥着及其重要的作用。从人代会上落选的人大副主任、副县长,常委会上任命未通过的组阁局局长、到向政府发出审议意见书的监督办理、重大事项的决定,民生工程的询问,对人大代表采取强制措施的许可等等,有其他任何机关无可替代的权力和作用,又怎能说人大是“二线,没实权”。
诚然,现在社会上,包括人大机关本身的人员,甚至个别领导干部,对人大工作定位也存有误区、认识上有偏差。认为上有党委领导,下有政府负责,人大机关不在头,不在尾,工作何必太认真。来人大工作是人生的最后一站,再交流到党委、政府任职及其渺茫,已“船到码头车到站,应多栽花少栽刺”等。由于上述认识误区和消极心态的影响,导致人大机关不敢放手开展监督,不愿大胆开拓进取,不想认真提出批评、意见和建议,而是图应付、思安逸、求和谐。
人大要想改变人们的认知误区,改变自身形象,必须从提高认识、强化责任入手,首先要加大宣传力度,使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人大机关是权力机关、权威机关,不是二线机关、退养机关,它与党委、政府、两院的关系只是分工不同、行使职权的方式不同,但目的一致,都是为加快地方发展、造福人民、维护稳定和国家尊严。其次要增强每个人大干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严格按照法律赋予的职责和权限挺直腰杆,行使好权利,履行好职责。再次工作上要改变墨守陈规、求稳求安的现状,要创新监督形式、完善监督方式、提高监督实效、深化审议内容。
以上是笔者对人大性质、地位的粗浅理解,开展工作的拙浅认识,与苏晓明同志的观点不尽相同,敬请谅解。
信息来源:安徽省砀山县人大办公室 文晓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