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2014年工作综述之二:锐意创新,为改革助力
全面深化改革,是当代中国在历史机遇面前作出的战略抉择,也是国家根本政治制度与时俱进的内在要求。 2014年以来,省人大常委会自觉担负起深化改革的历史重任,聚神聚力抓好改革任务的落实,有序有力推进法治领域各项改革,“创新人大、活力人大、作为人大”建设呈现新局面。
强化立法引领改革,创新职权行使机制
立法引领改革,改革推动立法。
2014年2月23日凌晨,合肥安医附院产房里,一个名叫刘更生的小宝宝顺利降生。他是“单独二孩”政策在皖落地一个月后我省出生的第一个“单独二孩”。
“在时机成熟、条件具备情况下,适时启动‘单独二孩’政策,是尊重客观规律、顺应人民群众期盼的必然选择。 ”在相关议案提请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时,时任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的杨武如此表示。
正确把握改革决策与立法决策的关系,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应有之义。不仅是落实“单独二孩”政策,废止《安徽省劳动教养实施条例》、出台省人大常委会专题询问办法、关于“一府两院”工作人员任前审查和任后监督的规定……无一不是通过法律制度设计,确保重大改革于法有据。
在坚持改革决策与立法决策相结合的同时,如何防止立法工作部门化、部门利益法制化,省人大常委会给予高度关注。
省人大常委会加强立法主导,健全起草、论证、协调、审议和评估机制,牵头组织起草的法规明显增加,占审议项目近半数,对全局性强、涉及面广的法规反复论证、增加审议次数。省人大常委会还建立了立法协商、法律顾问等制度,不断拓展开门立法新路径。
监督推进改革,改革强化监督。这一年,省人大常委会着力健全“一府两院”由人大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制度,用改革的思维和办法,把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实化细化,把权力行使机制化,有效避免了法定职权虚置、工作流于形式。
推动行政体制改革,促进法治政府建设
在全面深化改革中实现安徽经济的转型升级,省人大常委会对财政预决算的监督不可或缺。
“中央提出‘透明预算’‘全口径预算决算’,是我国在加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推进依法理财认识上的重大提升,对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强全口径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具有重大理论和实践意义。 ”省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负责人对此表示。
这一年,省人大常委会主动前移监督关口,提前介入预算编制,推动有关部门进一步细化省本级预算,将所有政府收支纳入预算管理,督促加强省级专项资金、财政一般性支付资金管理。同时,推动政府实现省、市、县三级预算信息公开全覆盖,“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细化到科目。
一年间,省人大常委会通过多种形式,专题审议相关报告,支持和督促政府加快转变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大简政放权力度,用法治精神建设现代经济、现代社会、现代政府。
2014年5月下旬,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听取了全省社会治安管理工作情况报告。这也是继2013年审议社会治理创新工作报告后,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就加强统筹协调、创新管理机制、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暴力恐怖活动等提出审议意见,进一步依法维护了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
围绕健全城乡一体化体制机制、深化土地管理制度改革、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完善基本医保制度以及扩大文化体制改革成果等,省人大常委会一年来开展专题调研,就破除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增强发展活力提出意见建议,一些重点建议转化为深化改革的政策措施并得到落实。
支持司法体制改革,切实维护公平正义
2014年8月27日上午,部分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及司法监督咨询员,来到省高院,通过随机抽取的方式旁听了一起民事案件审理。这是当年6月《省人大常委会组织省人大代表旁听法院庭审办法》出台后的首次代表旁听庭审活动。
旁听结束后举行的座谈会上,代表们还就庭审程序、审判人员庭审能力、检察人员履职能力等,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旁听庭审不仅是一项监督司法活动,还是人大代表了解辖区内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履职情况的重要渠道。 ”参与旁听的省人大代表黄群英表示,旁听庭审既能增加庭审透明度,促进司法公开公正,也对代表提升自身素质提出了更高要求。
支持司法体制改革,维护公平正义,不仅成为省人大代表履职档案中的重要记录,也是省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点工作。
这一年,为了促进司法机关健全权力运行机制、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省人大常委会围绕加强和改进民事审判、民事检察工作分别审议“两院”报告、作出相关决议。决议就严格依法办案、优化司法环境、提升保障能力等提出明确要求,并督促认真落实。
完善法律援助制度,提高法律援助水平,有利于保障和服务民生。2014年8月下旬,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了关于检查《安徽省法律援助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如何让每个人都享受公平正义,成为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关注的焦点。审议结束后,省人大常委会就完善政策保障、加强协作联动、提升服务能力等明确提出整改意见。
一年来,省人大常委会支持和促进“两院”加快实施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和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推行生效法律文书、重大案件庭审网络公开。督促司法机关完善案件受理审查、质量保障和跟踪问效、内部配合协作等机制,确保公正高效廉洁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