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县人大常委会连出“硬招”推进信访工作
28.11.2014 13:47
本文来源: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拟定规章制度,做到有法可依。围绕大信访格局,县人大常委会根据全国、省、市人大关于信访工作的要求以及《国家信访条例》、《监督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具体实际,制定了《信访工作暂行办法》,对“一府两院”及有关部门承办的人大信访工作做了明确的规定,操作更加务实、具体,有针对性,使信访工作秩序逐步规范。
深入实地调研,着力现场督办。该县人大常委会选择一批群众意见大、社会反响强烈、办理进展缓慢或久办不决的信访积案或者疑难案件作为督办的重点,通过听取汇报,深入实地调研,进行现场督办,监督、支持有关部门依法办理。去年以来,先后有9件疑难信访案件通过这种方式,得到有效解决,信访人非常满意。
加强机构建设,夯实工作基础。为适应新形式下的人大信访工作,寿县人大常委会把信访机构由股级升格为副科级,同时确定2名专职信访工作人员,信访机构建设及队伍力量不断加强,进一步夯实了工作基础,有力地促进了信访工作的开展。
精心选择议题,开展审议监督。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每半年听取一次信访工作汇报,并根据信访群众普遍关注、集中反映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走访调研,征求意见,进行综合分析、研判,精选议题,经常委会表决通过后,列为工作计划,开展审议监督,促进问题解决。比如,近年来,该县根据群众反映的公安部门存在的执法不公等问题,对社会治安及公安队伍建设开展专题调研,进行审议监督,并跨年度督办,促进整改落实,社会治安状况明显好转。公安队伍建设得到加强,涉及公安部门的信访问题也明显下降,有力地优化了社会环境。(许运让) 信息来源:六安市寿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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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11.2014 13: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