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门县人大常委会组织人大代表旁听庭审

14.07.2014  19:10
  为进一步加强人大代表与司法机关的联系,改进司法监督工作,祁门县人大常委会不断探索创新和深化完善代表旁听庭审的形式、程序和内容,把旁听庭审作为一种司法监督手段,对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开展司法监督。
      近日,祁门县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县人大代表到县人民法院开展了旁听庭审活动。本次旁听的是林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刑事审判活动,由于该案涉案金额大、受害人员多、社会影响力大、公众关注度高,因此,引起县人大常委会的高度重视。本次庭审组织严谨、得体,庭审程序层次分明;审判人员仪表端庄,庭审思路清晰,业务操作熟练,驾驭庭审能力较强,法庭秩序井然;公诉机关宣读了起诉书,并当庭出示书证、物证、鉴定结论、证人证言、被告人供述等相关证据,控辩双方根据法律程序进行了法庭辩论。
      在长达3小时的旁听过程中,人大代表们认真听取各方陈述,并仔细在《人大代表旁听庭评庭活动评议表》上写下了自己的意见。代表们对此次旁听庭审活动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此次案件庭审程序公正、准备充分,充分保障了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很好地维护了司法公正;旁听庭审活动加强了人大代表与司法机关的联系,为人大监督司法工作提供了很好的平台。(黄山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 信息来源:黄山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