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开展《水法》执法检查

15.09.2014  14:18

     

      9月9日——12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先森带领检查组,赴蚌埠、宿州两市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执法检查。陈先森强调,要立足法治,加强水法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依法治水、科学管水、节约用水的意识和水平;要立足监督,增强执法力量,提高执法效能,推进综合执法,保持正常水事秩序,切实维护法律权威和尊严;要立足保障,加大水利资金投入,规范涉水规费收取,完善水利建设和管护长效机制;要立足规划,科学制定、适时修订、认真实施各项水利规划,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推进水资源科学管理;要立足民生,深入实施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加快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步伐,推进防洪应急体系建设,做到建得成、管得住、用得好、长受益,不断提高为社会服务水平。

      9月9日——12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宋卫平带领检查组赴芜湖、宣城两市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实施情况。在充分肯定两市贯彻实施《水法》取得明显成效的同时,宋卫平指出,要进一步深化水利改革,加快实施“水利安徽”战略,推动水利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攻坚;要继续加强《水法》的学习宣传,增强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努力营造依法治水的良好法制环境;要高度重视重点水利工程建设,进一步提高防洪保安能力,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要持之以恒地抓好农田水利“最后一公里”建设、管理和养护;要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严守“三条红线”,促进水资源的优化配置、合理开发、节约利用和有效保护;要加强水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建设,严格执法行为,切实保障水法规的有效实施。

 

信息来源:农工委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