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埇桥区人大常委会“四个创新”切实提高工作实效
12.06.2014 17:52
本文来源: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一、增强核心意识,在服务大局上有新作为。按照“自觉维护区委权威、积极支持政府作为、务实推进人大工作”的要求,认真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选准事关我区发展的全局性、根本性、长远性事项,适时作出决议、决定。依法做好人事任免工作,坚持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任免干部相统一,规范工作程序,完善操作流程,进一步推进人事任免工作制度化,确保区委推荐的干部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围绕区委中心工作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强调查研究,积极建言献策,提出更多有价值、有分量的意见和建议,为区委科学决策当好参谋助手,为创建“健康埇桥”、实现“双超”目标贡献力量。
二、增强责任意识,在依法监督上有新成效。牢固树立“人大是监督工作一线,是代表工作一线,是支持和参与发展一线”的理念,立足岗位,履职尽责,切实担负起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要紧扣全区工作大局,把区委科学决策的、政府着力推进的、群众密切关注的事项,作为监督工作的重点,不断增强监督工作实效。坚持把想发展、议发展、促发展作为人大工作的首要任务,围绕提质增效这一着力点和转方式调结构这一主线,重点促进工业转型升级,关注招商引资企业土地使用情况和中小企业融资发展问题,确保城乡统筹发展,加强对现代农业示范区重大项目建设、城市征迁安置工作的督查,进一步关注环境保护、教育工作、食品安全和保障性住房建设,督促政府真正把群众关心的事办成群众满意的事,促进社会和谐。
三、增强服务意识,在发挥代表主体作用上有新进展。进一步完善代表履职的保障和激励机制,加强和改进代表学习培训工作,强化代表履职意识,提高代表的履职能力,调动代表执行职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在人大代表中开展“四个一”活动。一是参加一次培训,提高代表以法履职水平。由乡镇选举产生的区、乡人大代表由联系该乡镇的区人大负责人和乡镇人大主席负责组织培训;各街道选举产生的区人大代表和乡镇人大主席由区人大负责组织集中培训。按照区人大领导班子及常委、委办分工,分别负责相关乡镇代表培训的督查和指导,力争代表参训率达到90%以上。二是旁听一次案件庭审,增强代表以案学法能力。以开展“千名代表听百案”活动为契机,本届内力争2-3年,让每位人大代表至少能够旁听一次案件庭审。年内计划安排代表听庭40个,每次不少于10名代表参加。三是回访一次选民,拓宽代表知情渠道。每位代表坚持每季度回访一次选民。回访选民可以采取上门走访、召开选民代表座谈会,向选民述职,印制代表联系卡,通过电话、书信、互联网联系等。通过回访选民,及时化解发现的各类矛盾,把问题解决在最基层。四是帮扶一个贫困户,深化代表联系选民实效。从农村、社区、企业实际需要出发,代表对选民要给思想、给信心、给路子、给项目、给技术,提高帮扶效果。有能力的代表,每人确定帮扶1-2个贫困户,帮助他们理清一个好思路,扶持一个好项目,办理一件惠民事,有效解决他们在生产生活中遇到的难题。同时要抓好代表建议办理工作,采取重点督办、跟踪督办等措施,提高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实效性。扎实开展代表小组活动,加强人大代表小组活动室建设。坚持邀请代表列席区人大常委会会议、参加集中视察调研,定期向代表通报工作,认真宣传优秀人大代表事迹,进一步密切与代表的联系,为代表知情知政、执行职务创造条件。
四、增强自律意识,在常委会自身建设上有新气象。结合正在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强化学习意识、提高工作质量、提升工作速度为目的,以建设学习型机关、高效型机关、务实型机关为载体,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全员参与,使机关效能建设得到了切实加强。要进一步强化学习意识、责任意识、创新意识、争先意识和法律意识,履职尽责,勇争一流,干必最好,事必争先,以强烈的责任心和使命感,认真做好各项工作,努力在常委会及人大机关内部形成奋发有为、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工作重点要转变到以参与“产业大提升、城乡大建设、社会大和谐”等中心工作为主,工作方式转变到以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帮助协调解决发展中的实际困难为主。同时,人大工作要与落实区委的总体工作要求密切结合、与政府实施的主要目标任务密切结合、与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的“乡、村、校、企”的实际工作密切结合,切实做到少空谈,多行动,少务虚,多务实,倾力推进全区跨越晋位。要不断加强党性修养,严格遵守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贫,经受住名利权位的考验,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树立人大机关和人大干部的良好形象。(李克明) 信息来源:埇桥区人大
本文来源: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12.06.2014 17: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