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花山区人大常委会召开述职评议工作动员会
16.09.2015 18:48
本文来源: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会议传达了《花山区人大常委会关于2015年开展述职评议的实施方案》。《方案》明确了本次述职评议的指导思想、评议主体、评议对象、评议内容、评议时间及实施步骤。评议的主要内容包括:遵守和执行宪法、法律、法规以及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定决议情况;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推进法治建设情况;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情况;履行职责,勤政廉政情况四个方面内容。评议工作从9月初至12月底,分组织准备、调研研究、述职评议和整改总结四个阶段进行。
陈培文在动员讲话中说,开展述职评议是宪法、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权,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一府两院”由人大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的具体体现;是进一步完善人大监督工作机制,增强人大监督实效的重要手段和创新举措;是坚持党管干部的有力补充,是党委全面了解干部、检验干部的有效途径,对于进一步践行“三严三实”要求,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保证宪法、法律法规和区委各项决策贯彻落实,加快建设“四大片区”,努力实现“四个花山”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会议强调,一要正确认识对待述职评议工作,人大常委会对所任干部的评议实质上是代表人民对干部进行评议,被评议干部要树立主动接受监督意识,自觉服从和支持述职评议工作的开展。二要坚持依法评议、依法监督,认真学习和借鉴省人大及外地人大经验做法,科学合理安排实施评议工作,评议方式和措施要得当有效,要通过深入调查研究、召开座谈会、查阅资料、个别谈话等形式,全面了解和掌握真实、客观的情况。三要注重整改落实、促进工作,被评议干部要客观总结成绩、认真查找不足、实事求是汇报工作,正确对待评议意见,切实抓好整改落实,把接受评议与日常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做到两不误、两促进,推动自身工作与部门工作的“双提升”。
会上,区司法局、区卫生和计划委员会负责同志分别结合工作职责作了态度诚恳、严肃认真的表态发言。 信息来源:马鞍山市花山区
本文来源: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16.09.2015 18: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