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二十九次会议分组审议“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情况报告
安徽网络广播电视台5月27日讯 26日下午,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分组审议了关于检查地方组织法和省乡镇人大工作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就认真贯彻落实“一法一条例”,进一步提高基础人大工作水平积极建言献策。
报告指出,“一法一条例”修改实施后,各地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都有新进展、新成效,但对照“一法一条例”的规定,以及中央和省委加强人大工作和建设的部署要求,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如县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组织建设仍需加强,乡镇人大履职能力和水平有待提高,人大依法履职的实效需进一步增强等。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对于这些问题,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解决。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庄立权:“要加强党的领导,要跟乡镇换届很好地结合起来,各级人大常委会要有所作为,要积极争取,积极向党委反映问题,提出合理要求,促进工作取得更好成效。”
从检查情况看,在健全县乡人大组织制度和工作机制,提高县乡人大工作水平方面,各地工作力度、解决问题的进度和取得的实际成效不尽相同。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要着力加强县乡人大组织建设,重点解决县乡人大人员编制、机构设置等实际问题,进一步强化人大依法履职保障。省人大常委会委员郭再忠:“要重点解决有人办事的问题。包括编制少的问题,转岗占编的问题,都是县级人大存在的突出问题。从乡镇这一级来说,一个是主席团怎么配置,要有专职工作人员,把主席团的作用发挥起来。”如何更好地发挥乡镇人大代表的作用,切实激发他们的履职热情,是增强基层国家权力机关活力的关键。常委会组成人员还建议,要进一步创新代表工作,强化对代表的监督管理,更好发挥代表作用。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吴平:“让基层人大代表每年搞个述职,建个履职档案,让老百姓评判一下。真正不能履职的代表要有退出机制,要实实在在发挥代表作用。”(安徽台记者陈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