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八次主任会议

17.10.2018  13:21
  10月16日上午,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八次主任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沈素琍主持会议,副主任谢广祥、刘明波、李明,秘书长朱读稳出席。   会议听取了朱读稳作的关于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建议议题和召开时间的汇报,决定这次常委会会议11月中下旬在省人大会议中心举行。   会议听取了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实施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汇报,听取了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安徽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实施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汇报。会议决定将有关审议意见书交省政府研究处理,要求相关机构督促政府及有关部门抓好审议意见的落实,并及时将落实情况向常委会报告。   会议听取了关于全省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汇报,听取了关于全省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汇报。会议决定将有关审议意见书分别交省法院、省检察院研究处理,要求相关机构督促“两院”及有关部门抓好审议意见的落实,并及时将落实情况向常委会报告。   会议讨论通过了《代表专题调研工作规程》,讨论通过了修改后的《安徽省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案办理工作规程》等10项制度。   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各专委会和工作机构、办事机构负责人,省纪委监委驻省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组长等列席会议。 信息来源: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