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县人大常委会不允许给审议意见打“白条”
25.11.2014 18:34
本文来源: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一是实行“点对点”联系。对审议意见办理情况进行梳理,统计书面办理材料报送情况,制成表格式,责任包保。经主任会议研究,按照人大常委会领导分工及工委划分,组成督查小组,分别赴对口联系单位对审议意见办理情况进行跟踪落实。二是实行“一对一”回应。要求承办单位对照审议意见提出的建议逐条答复,有没有办好,办到什么程度,以数据和事例说明,不允许政府相关部门把单位工作总结作为办理情况报送人大常委会,避免“滥竽充数”、“答非所问”的现象。三是实行“面对面”督办。人大常委会不仅听取政府办理情况的报告,看承办单位书面汇报材料,还上门座谈会形式督办,到现场察看,走访群众听取意见,避免了“文来文往”现象,促进政府狠抓落实,审议意见办理质量得到较大提升。(泾县人大办 张美珍) 信息来源:宣城市泾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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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11.2014 18: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