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政府落实人大会议意见推动全市宗教工作

01.07.2014  22:26

5月14日,铜陵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32次主任(扩大)会议听取并讨论了全市宗教工作情况报告,会后对全市宗教工作提出八点意见,并将意见转交市政府办理。

 

意见要求强化宗教工作培训,将其纳入党政机关培训计划;推动形成“党委政府主导,宗教事务部门牵头负责、各相关部门配合、宗教团体协同、民间各方参与”的宗教事务格局,将宗教工作纳入相关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加强宗教执法主体建设,健全宗教工作网络;推动全市宗教活动场所统一规划、整体布局;加大本级财政对宗教工作的投入力度,增加宗教团体工作补助经费总量,设立创建“和谐寺观教堂”和宗教活动场所维修补助经费,并列入地方财政预算。

 

市政府办公室对意见办理要点进行了分解,将任务分解落实到宗教、规划、财政、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相关部门以及各县区政府,并将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