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安徽两会:皖探索人大代表退出机制 不能正常履职将被劝辞职

19.02.2016  21:20

人民网 合肥 2月19日电(韩震震)人大代表不能正常履职怎么办?2月19日上午9时,安徽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臧世凯作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报告明确提出,将探索建立人大代表退出机制,对不能正常履职的,劝其主动辞去代表职务。

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臧世凯作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苗子健/摄

一年修改法规18件、废止3件

据统计,一年来,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共举行了10次常委会会议、31次主任会议。对35件法规的立改废进行审议,其中制定8件、修改18件、废止3件,审议法规草案6件。

依法确定14个设区的市开始行使立法权,审查批准3个市的5件法规。审议28项报告,向“一府两院”发出13份审议意见书。结合审议省政府专项工作报告开展2次专题询问、1次满意度测评。就关系全省工作大局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作出22项决议决定。

通过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8个。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13人次。

开展创设性立法11项

创新是推动国家根本政治制度完善发展的源头活水,过去一年,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完善职权行使机制,着力健全符合地方国家权力机关职能特点、更加充满生机活力的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

适应全面依法治省的新要求,进一步完善了立法体制机制。及时修改立法条例,创新立法协商协调、公众参与、听证论证制度。

强化立法主导,切实防止和克服部门利益法制化倾向,牵头组织起草法规10件;加强立法创新,突出安徽特色,在没有相关上位法的情况下开展创设性立法11项,分别接近和超过审议法规案的半数。

全省16个市全部可以行使立法权

去年,根据中央的部署,全国人大赋予所有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这在我国法治建设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

安徽省人大常委会从实际出发,分3批对新享有地方立法权的14个市开始行使立法权作出决定,加上此前具有地方立法权的合肥市、淮南市,现在安徽16个市全部可以行使立法权,标志着法治安徽建设掀开了新的一页。

与此同时,安徽在全国第一个开展立法培训、选调人员到省人大机关挂职、制定立法程序示范文本,推动建立了专门的立法工作机构和队伍。

95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首次集体述职

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制定了宪法宣誓制度实施办法,牵头组织拟任命人员法律知识考试,第一次组织95名已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集中向人大常委会述职,侧重报告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情况。

省人大常委会对述职报告认真负责地进行审议,对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和“两院”负责人报告的审议意见逐人进行了反馈,并分别抄送相关部门。通过多种形式,促进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的增强。

探索建立代表退出机制

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完善了代表履职档案,对细化登记、管理和运用进行了规范。支持代表密切同群众的联系,直接选举的代表向选民述职并接受评议的工作全面推开,间接选举的代表向选举单位述职试点不断扩大。

探索建立代表退出机制,明确对不能正常履职的,劝其主动辞去代表职务;党政领导干部因岗位变动失去代表性的,本人应辞去代表职务。

2016年安排立法项目38件

2016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开局之年,也是推进结构性改革的攻坚之年。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全年安排立法项目38件,其中审议16件、预备审议和调研论证22件。

强化经济领域立法,制定和修改信息化、 旅游 、水路运输管理等法规。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建设的新要求,抓紧修改选举实施细则、代表法实施办法等法规。围绕社会关注的重点问题,制定和修改物业管理、食品安全、城镇 生活 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法律援助等法规。

推进行政执法监督、非税收入管理、城镇规划建设、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等立法,加快调研论证,条件成熟时提请审议。对代表在本次大会期间提出的立法议案,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将根据议案审查结果认真研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