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新法“无折扣”——访全国人大代表、安徽省财政厅厅长罗建国

06.03.2015  20:33

“新预算法的颁布是国家法律建设的重要成果,是财政制度建设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件大事。安徽财政深刻把握新预算法的实质和内涵,从严从紧规范预算管理,因地制宜推进财税改革,不断推进新预算法的贯彻落实。”全国人大代表、安徽省财政厅厅长罗建国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安徽省于2014年首次将四大预算和四大决算收支情况同时完整反映,并全部报送同级人大批准。去年出台的安徽省省属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管理办法,将纳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省属企业由33家扩大到40家,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现全覆盖。国有资本收益收取比例由10%、15%统一提高至15%,做到规范统一。

安徽财政将全面规范、公开透明作为预算管理改革的指导性、规范性原则。2014年,制定“3+1”制度体系,扩大预决算公开范围,推进预决算信息集中统一公开,除涉密信息外,全省16个市、105个县(市、区)和115家省级预算单位全部公开了政府、部门及“三公”经费预决算。

据罗建国介绍,安徽还把严格预算资金分配作为贯彻新预算法的重要举措。近年来,安徽财政不断深化预算项目公开评审论证,推行开门理财,评审项目逐年拓展。2014年4月,安徽财政涉企项目资金管理信息系统成功上线运行,有效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在深化预算项目支出编制改革方面,安徽省取消了重点支出同经常性支出增幅和生产总值挂钩的机制,取消税收征管费用挂钩机制,下放项目和资金审批权。

不仅如此,结合新预算法对绩效管理、转移支付管理、政府债务管理等的要求,安徽财政不断创新方式,提升预算管理水平。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创新省级国库现金、专户资金和社保基金运作方式,通过竞争性存放与银行信贷挂钩,为经济社会发展投放更多流动性。完善转移支付管理,出台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清理规范专项转移支付,把更多的资金和项目下放市、县(市、区)管理。积极拓展融资渠道,棚户区改造融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融资、支持科技创新融资等,有力支持了地方经济发展。

罗建国介绍,为巩固改革成果构建长效机制,安徽省于去年相继出台了209项制度办法,其中包括:打造厉行节约源头管控的制度体系,安徽成为提前完成财政部要求的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制度建设任务的六个省份之一;打造债务管理约束的制度体系,编制债务收支计划,实施政府性债务审批卡制度,严格政府性债务监督管理;打造政府购买服务全面推进的制度体系,全省完成试点项目1041个,涉及资金94.6亿元。

“2015年,是实施新预算法的第一年,安徽各级财政部门将把贯彻落实预算法作为深化财税改革的导航仪和加速器,依据新预算法的精神和原则,结合实际,注重全面规范、实践创新和制度跟进,扎实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和构建现代财政制度。”罗建国表示,一是围绕学习抓贯彻,体现“实”。进一步加强新预算法学习培训,将新预算法作为“六五”普法的重要内容,通过专题讲座、业务培训、普法验收等,组织开展普法教育,通过学习培训,切实做到新预算法实施、预算管理实践、财税改革深化一体化推进。

二是围绕制度抓衔接,体现“合”。按照国务院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密切跟进中央顶层设计,紧密结合本省实际,重点突出完善政府预算体系、盘活存量资金、规范转移支付管理、实行中期财政规划等制度建设,使预算改革与新预算法合拍。

三是围绕监督抓落地,体现“严”。深化联系人大代表制度,办好代表建议,邀请人大代表参与民生工程等财政工作巡察督导,依法接受人大监督。落实好李克强总理在国务院廉政工作会议上提出的“政府收支一律纳入预算并公开、所有公共资金一律接受审计监督、长期趴窝的沉淀资金一律调整回收、对国有企业和资产一律从严监管”要求,健全财政监督管理制度,确保新预算法各项规定落地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