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在面馆吃饭 车在店外被偷

02.02.2015  18:07

  1月26日晚,李先生的孩子小涛在和平路的一家面馆吃面,并将价值3000元的山地自行车停放于面馆外面的空地上。半个小时后,小涛吃完面后却发现自行车不翼而飞。李先生认为面馆应当承担部分责任。经过记者的协调,最终店方同意补偿400元,双方握手言和。

  李先生的孩子小涛是一名高一的学生。1月26日晚6时30分许,小涛和同学来到和平路的一家面馆吃牛肉面。小涛将自己的自行车停放在面馆外面的空地上。

  当晚7时许,小涛吃完面之后走出面馆却发现自己的自行车不翼而飞。由于自行车价值3000多元,李先生随后也赶到了现场。在李先生的要求下,面馆提供了大门处的监控视频。

  “我看到了视频,大约在晚上6时45分许,一名男子将自行车的后轮抬起,很快就抬走了。我孩子的自行车价值3000元,非常轻便,所以小偷得手并不困难。”李先生告诉记者。

  李先生认为,自行车仅使用不到一年的时间,且是在面馆门前被偷,面馆理应为此承担部分责任,但是李先生的提议遭到了面馆的拒绝,“面馆负责人说,面馆门前不是停车场,他们没有收费,没有理由赔偿。

  昨天下午,记者联系上了面馆的负责人刘先生。刘先生表示,面馆门口并不是停车场,自行车被偷他们对此感到十分遗憾。为了体现面馆方面的责任感,面馆方面愿意赔偿400元损失。经过记者的协调,李先生随后也表示接受。双方和解。 (赵梦薛相峰 周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