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6名离职人员“被上班” 女经理冒领工资18.8万

18.11.2014  17:48

6名员工离职后,芜湖某公司依然为他们发工资,这些钱全被“捣鬼”的人事部女经理揣到了自己的口袋里。近日,记者从芜湖县人民检察院了解到,这名女经理不仅退出了侵吞的18.8万元,而且还被法院判了刑。

被告人孙某,2011年9月至2014年2月,孙某任芜湖某科技公司人事部经理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留存已离职的该公司原员工陈某某、李某某等6人的工资卡,先后通过伪造考勤表、绩效表等材料,虚假制作这六人的工资表,冒领6人的工资,共计人民币18.8万余元,并占为己有,后被他人发现报警。

2014年5月5日,孙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其亲属帮其退出全部赃款,取得了被害单位的谅解。

法院认为,被告人孙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制作虚假工资表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职务侵占罪。根据孙某的犯罪事实、情节和悔罪表现,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宣告缓刑三年。(大江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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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贺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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