枞阳县政府发文部署201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

29.12.2014  15:54

为贯彻落实开展201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要求,12月24日,枞阳县政府印发《关于开展枞阳县201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的通知》(枞政办秘〔2014〕137号),明确调查目的、对象、范围、内容和时间,提出具体工作要求,全面部署调查工作。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枞阳县201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统计局,具体负责调查的组织实施和日常工作,督促落实协调小组议定事项,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能,各负其责,积极配合和支持调查工作。

二是落实经费保障。2015年1%人口抽样调查所需经费按照分级负担的原则,由县、乡镇人民政府共同负担,并列入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按时拨付,保障调查工作顺利开展。

三是坚持依法调查。按照调查方案的要求,严格执行统计法相关规定,坚持依法开展调查,调查取得的数据限定用于调查目的,各级调查机构和工作人员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

四是做好宣传引导。要大力宣传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的重要意义,鼓励引导调查对象支持、配合调查工作,为调查工作顺利实施创造良好舆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