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法院规范缓刑适用168人参加社区矫正

14.07.2014  23:04
 

  安徽法院网讯  今年以来,濉溪县人民法院积极开展社区矫正活动,对128起案件的168人次进行了判前教育,并全部回访。目前,这些矫正对象无一人脱管失控。

  为了帮助社区矫正人员早日回归社会,濉溪县法院一直把参与社区矫正当作一项特殊任务来抓。一是进行全程帮教。该院对即将进入社区矫正的人员认真进行分析和评估,有针对性地进行法律教育,降低矫正风险。在其入矫后,利用电话、短信等方式及时跟踪了解情况,掌握其思想动态,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人生观。缓刑人李某,在矫正期间充分认识自己的错误,在一起暴力犯罪案件中,挺身而出、见义勇为,不仅受到社会的褒奖,而且为他赢得了重新做人的关键一票。二是加强沟通协调,积极与县司法局、社区矫正中心等部门的管教干部沟通交流,及时掌握社区矫正人员的犯罪动机和心理,有针对性地制定帮教方案,使社区矫正工作充分发挥作用,防止脱管、漏管。三是加大回访力度,积极与矫正人员进行交流,详细询问他们在社区服刑期间工作、生活情况。坚持“宽严相济”“以情感化”,认真听取他们的困惑,帮助其解困答疑、改过自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