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科技示范庭”:禁毒日开审贩毒案(图)

26.06.2015  19:05

  6月26日是国际禁毒日,亳州中院在该院第一科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王某涉嫌贩卖、运输毒品一案。亳州市司法局组织大专院校师生及相关人员旁听了此案的审理。

  上午9时整,随着清脆的法槌之音的传来,审判长端坐在审判席上,宣布开庭。

  据亳州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14年上半年,被告人王某伙同其丈夫袁某某(另案处理)与李某某(另案处理)电话商定在李某某利辛住处进行甲基苯丙胺(冰毒)交易。2014年间,王某和其丈夫先后三次携带甲基苯丙胺从临泉县庙岔镇乘车至利辛,在李某某住处,以每克180元的价格出售给李某某白色、橙色甲基苯丙胺共计230克;2014年10月,范某某(另案处理)与被告人王某商定,将其从外地带回来的近400克甲基苯丙胺交由王某代卖。2014年11月21日,被告人王某被临泉县公安局在其住处抓获,当场搜缴甲基苯丙胺392.5克。

  庭审过程中,公诉人员以案释法教育人们珍爱生命、远离毒品,整个庭审过程紧凑而严密。完整周密的法庭调查,严肃认真的法庭质证,紧张激烈的法庭辩论使这次科技示范庭审达到了预期的目标与效果。

  据悉,亳州中院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历时近一年,目前已全部竣工并投入使用。新建的2个高清科技法庭具有各种先进设备,案件管理、电子证据举证、刻录归档、复合笔录等各项功能齐全,庭审记录、庭审过程全程录音录像以及证据展示等技术的使用,大大提高了庭审质量和诉讼效率。另据该案审判长王平介绍,本次庭审过程该院还充分发挥科技示范庭作用,利用新浪微博进行了现场直播。这是该院践行司法公开的具体体现,达到了开庭审理一案,实现教育一片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