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迅速行动 强力整改空气环境质量突出问题
2018年3月1日,省环保厅公开约谈亳州市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工作,指出亳州市存在的空气环境质量突出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市委、市政府对此高度重视,主要负责同志亲自安排部署,要求各级各部门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认真对待,精心谋划,全力落实各项整改措施,强力推进空气环境质量突出问题整改工作。
1月1日至2月27日,全市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为100.3微克/立方米,较2018年初步目标(55微克/立方米)高出82.4%,绝对值位列全省第一;2018年春节假日期间,全市PM2.5平均浓度为124.1微克/立方米,最大小时浓度高达1089微克/立方米,排名全国第一,空气质量呈恶化趋势,开局十分不利,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压力巨大,形势异常严峻。对此,亳州市委、市政府按照省厅要求,迅速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在元宵节期间实施禁放烟花爆竹措施,取得了初步成效。3月2日元宵节当日,全市PM2.5平均浓度为68微克每立方米,同比下降54.2%;空气质量指数(AQI)为92,质量状况为良。
强化组织领导。市委、市政府迅速成立专题工作小组,从2月26日起实行政府负责同志每天调度,听取各单位各部门工作推进情况,存在问题,加强调度,精心指挥主城区禁放工作推进和部署情况,强力加强领导。谯城区、亳州经济开发区、亳芜现代产业园区及市直相关部门全部按照《亳州市主城区内元宵节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实施方案》要求,成立以“一把手”任组长的“禁放”工作领导小组,对“禁放”工作进行领导,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加大宣传力度。2月28日,亳州市启动重污染天气蓝色预警(Ⅳ级响应),要求主城区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元宵节期间,及时发布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启动Ⅲ级响应,将市主城区内烟花爆竹限放升级为禁放,印发《一封信》《通告》《承诺书》等各类禁放宣传单20余万份,通告和宣传标语入区入户,悬挂横幅2000余条,发送75余万条禁放短信,通过市区两级50余家官方微博、微信宣传禁放规定,对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典型进行曝光,做到“喇叭响起来、标语挂起来、袖章戴起来、禁放搞起来”。同时,通过宣传进校园,小手拉大手,打通禁放宣传最后一公里,得到了广大群众的理解、支持和响应。
落实网格管理。落实网格化管理和行业管控措施,坚持上下联动,实施分片包干,层层压实责任,对居民生活区、商业铺面等重点区域实行全覆盖全天候巡逻检查。共投入车辆300余辆,人员1.2万余人,其中谯城区不少于5000人、亳州经济经开区不少于2000人、市直部门不少于2000人、环保工人不少于2000人、小区管理人员不少于1000人,并安排专人盯住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时段、区域确保24小时有人看守,强力控制燃放烟花爆竹行为,打赢禁放烟花爆竹攻坚战。
强化督查检查。市领导分别带队,对各级各部门实施严格督查检查,发现烟花爆竹禁放工作推进中出现的问题,现场调度,现场安排,对落实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及时指出和纠正,并纳入年度综合考核。同时,根据省有关文件精神,亳州市严格落实超常规措施,全面清查城区散煤治理成效,做好城区和城乡结合部道路洒水清扫保洁工作。
下一步,亳州市将贯彻落实省环保厅约谈精神,按照《2018年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要求,认真查摆问题,逐项梳理分析,制定针对性整改方案,建立长效机制,深入开展烟花爆竹全面禁放、工业企业治理、散煤治理清查、燃煤锅炉整治及淘汰、餐饮油烟治理、扬尘污染防治、加油站油气回收治理、禁止露天焚烧废弃物等专项整改方案,进一步细化超常规措施,开展前期交办问题“回头看”,严格问责奖惩,强力推进突出问题整改,推动全市空气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