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积极落实律师调查公民户籍信息权利
09.03.2015 16:17
本文来源: 司法厅
为保障律师在执业活动中依法调查取证,近日,亳州市司法局和市公安局联合转发《关于律师查询公民户籍登记资料有关问题的通知》,就律师查询公民户籍登记资料问题作出具体要求。
《通知》明确,执业律师因所承办法律事务需要,可以携带律师执业证书和律师事务所介绍信,到被查询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查询当事人户籍登记资料,由公安派出所书面提供被查询人的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常住户口所在地址、公民身份号码、照片、所属派出所等八项户籍静态信息。《通知》要求,律师对于所查询的公民户籍登记资料,应当依法合理地使用,不得泄露有关人员的隐私。
今后,亳州市司法局将与公安机关加强协作配合,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通报工作情况,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问题,为律师依法查询公民户籍登记资料提供服务,切实保障律师执业权利。
(亳州市司法局)
附件:本文来源: 司法厅
09.03.2015 1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