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顺利通过验收
12月1日,省环保厅林红副厅长一行组成省环境监测标准化验收专家评审组来亳州,检查验收了市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工作。陈显锋局长陪同检查验收。
近年来,为加强环境监测能力,提高环境监测整体水平,亳州市狠抓环境监测综合管理与能力建设。目前,亳州市环境监测站现拥有监测业务用房4446平方米,实验室用房面积3000平方米,监测业务用房1446平方米;共有大型监测仪器和设备115台套,其中,新购置大型仪器30余台套,其中采购水质、大气监测仪器19台,新增了ICP-MS、气相色谱等10余台大型高端监测仪器,实现了监测能力的大幅提升;定编35人,在岗人员31人,其中硕士(研究生)1人,本科24人,大、中专6人;高级工程师(含研究生1人)6人,工程师10人,助工12人,技术员3人,高、中、初级技术人员共28人,占技术人员总数的90.3%,达到了国家标准。高、中、初级技术人员比例为2:4:4,是监测经验丰富、素质较高、人员结构与规模较为合理的环境监测队伍;截至目前,共取得水质、空气和废气噪声、辐射等监测资质83项,共取得7类215项次上岗证,达到了省站要求,监测分析项目均做到了双人持证。
专家评审组通过听取汇报、审查资料、现场检查实验室等方式,对监测站的机构人员配置、业务经费和业务用房、仪器设备配备等进行了检查,并严格根据验收标准逐条逐项评审打分。最后专家组一致认为,亳州市高度重视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工作,舍得投入,人员结构合理、仪器设备齐备、各项规章制度健全,在专业化、规范化建设上有了很大提高,符合《全国环境监测站建设标准》、《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达标验收办法》规定的要求,顺利通过监测站标准化验收。
林红副厅长充分肯定了亳州市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所取得的成绩,同时,要求亳州市环境监测站要进一步加强业务学习培训,加强监测技能训练和应急演练,提高监测数据的综合分析能力,切实履行好自己各方面的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