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构建中药材质量安全责任体系

21.05.2015  15:10

亳州市局积极探索建立中药材专业市场质量安全责任体系。一是建立实施了药材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制度。按照“谁开办市场,谁管理市场”的原则,由康美(亳州)华佗国际中药城有限公司依法承担对上市药材质量、市场经营秩序等方面的管理责任和义务,履行市场开办主体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二是建立实施了摊位业主质量安全责任制度。在中药材专业市内从事中药材经营的摊位业主对其出售的药材质量安全承担经营主体责任。三是建立实施了行政执法责任制。亳州中药材专业市场实施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辖区负责制。辖区分管负责人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第一责任人,辖区主要负责人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主要责任人,辖区监管人员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直接责任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与党风廉政风险防控一岗双责,分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