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局多措施开展“大桶水”专项监督检查

07.07.2014  18:34

近日,亳州市局组织执法人员,对全市  "大桶水"生产企业开展了专项监督检查。本次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重点围绕桶装水的全部生产环节和流程进行,:一是循环用水桶情况。企业是否违反《定型包装饮用水企业生产卫生规范》(GB19304-2003)的要求,使用非PC材料制成的循环用水桶;是否使用以回收废旧塑料为原料制成的桶和盖;是否有影响到水桶密封性能的破损。二是加工用水源卫生情况。企业生产用原水水质是否符合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规范的要求。三是生产现场环境卫生状况。企业是否按要求使用和维护保养粗滤、精滤、杀菌、去离子净化等设施,是否严格执行人员和设备的清洗消毒制度,是否正常使用空气净化设备及风淋门以保证空气洁净度的要求。四是严格执行生产工艺情况。企业是否存在手工灌装行为;是否正常使用自动灌装封盖设备;是否按要求做好生产记录、灌装记录。五是产品出厂检验情况。企业是否按要求进行出厂检验,是否有伪造检验数据行为,是否有产品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出厂行为。

截止到目前,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110人次,车辆29车次,对全市29家大桶水生产加工企业进行了现场检查,其中发现问题并责令整改11家。专项整治期间,对全市各、县区大桶水整治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并随机抽取3家企业进行了现场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