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局五举措提前完成酒类省抽工作

29.11.2016  15:03

为了强化对酒类产品的质量监控,今年以来,亳州市局严格按照既定计划,认真抓好酒类抽样工作,通过5项措施,提前完成酒类产品省级抽检工作。

一是科学制定抽样实施方案。按照省局下发的工作量,结合日常监督检查和飞行检查,制定抽样方案,明确工作分工及完成时限。二是规范操作。事先对抽样人员进行培训,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抽检实施细则》要求进行操作。三是科学抽取,保证检验的权威性。在抽取样品环节,采取双随机选取方法,随机选择被抽样单位,对货架或库存的食品随机选择,以保证能体现所抽取样品的代表性。四是保证抽样范围,重点覆盖本地生产企业,在流通环节选取常见的外省产品不得超过全年任务20%。五是按时录入系统,原则上现场录入,在乡镇无网络或信号不好的特殊情况下,3日内录入系统,并持续关注检验结果。

截至目前,共完成394批次,其中白酒360批次,黄酒4批次,葡萄酒2批次其他酒28批次,圆满完成酒类省级抽样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