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多形式宣传帮助贫困大学生明明白白申贷

04.08.2016  10:10

      亳州市2016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工作于8月1日全面启动,至9月15日结束。业务受理期间,贷款学生需要进行网上申请。受理部门为借款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地的市、县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

      为帮助贫困大学生和大学新生明明白白申贷,顺利办理贷款,亳州市教育局充分发挥“互联网+”作用,多形式宣传助学贷款政策。通过报纸、电视、微博、微信官方发布平台、门户网站、QQ群等载体发布信用助学贷款政策,提高学生和家长对贷款政策的知晓率。各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及各中心校受理地点设置宣传牌、放大张贴资助政策、受理指南、申请流程、还款流程、支付宝使用介绍等,全方位宣传助学贷款政策及办理事项。

      亳州户籍的因家庭经济困难需要贷款的高校在校学生,以及今年被高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都可以申请助学贷款。贷款额度每学年不超过8000元,主要用于解决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申贷学生要同时符合以下条件:被国家批准设立并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大学新生或上述学校的在校生;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及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本市、县区;经乡镇(街道)民政部门认定,家庭所获收入不足以支付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根据相关规定,不同专业等级学生贷款的额度不同。其中,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每人每年申贷额度不超过8000元,且不低于1000元。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8000元的,贷款额度可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的总和确定。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且不低于1000元。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12000元的,贷款额度可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的总和确定。

      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制加13年确定,但最长不超过20年。借款学生毕业后,在还款期内继续攻读学位的,可以申请继续贴息。借款学生在校期间因患病等原因休学的,休学期间的贷款利息可申请由财政全额贴息。

      首次贷款学生要登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注册并提交贷款申请。网上申请后生成《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导出并打印。还需出示学生和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录取通知书原件(在校生为学生证原件)、户口簿原件,提交学生本人签字的经资格认定的《申请表》原件。没有通过预申请的首次贷款学生持申请表前往户籍所在乡镇(街道)民政部门确认家庭经济困难状况。乡镇(街道)民政部门确认属实的,在申请表“资格审查情况”栏相关位置填写审查意见,加盖公章,填写日期,经办人签名并留联系电话。通过预申请的首次贷款学生和续贷学生无需进行资格认定。

      2016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金发放、资金划转和本息回收都将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宝)完成。国家开发银行委托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宝)作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代理机构,受托办理贷款资金的发放和回收。(李兴朋  特约通讯员:张秀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