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 建立帮扶机制,实施经济扶助。2014年制定并下发了《利辛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人口与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的通知》,规定独生子女死亡,母亲年满49周岁,给予独生子女父母每人每年2190元的扶助金。2014年为133名失独扶助对象发放扶助金46.3万元。
二是 开展逢节必访,实施生活关怀。开展“人文关怀,节日访视送温暖送祝福”活动,自2013年以来的重大节假日,县人口计生委对失独家庭开展节日走访慰问,并送去节日慰问品,用于节日走访慰问的资金达10余万元。
三是 成立志愿者队伍,开展上门关爱。县计划生育协会充分发挥协会会员、社会志愿者的作用,发动社会力量对失独对象进行“一助一”扶助,给予生活上的照顾、心理上的慰籍。
四是 关注失独家庭成员的健康问题,实施健康关怀。为失独家庭成员每年进行一次常规项目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档案,跟踪服务,投入健康体检经费约13万元。(梁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