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利辛县“五位一体”构建利益导向长效机制

06.08.2014  11:10
      一、兑现奖励扶助政策。一是依法兑现独生子女保健费、退休法定奖励及计划生育三项奖励制度。二是对奖励扶助进行提标扩面,对符合奖扶条件的目标人群以及城镇独生子女家庭父母(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和退休职工),从50周岁开始,纳入县财政提标扩面范围。三是对独生子女死亡或者伤残每年每人分别领取4080元、3240元,四是对自愿只生育一个子女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满八周给予1000元、满16周给予2000元的一次性奖励。
      二、健全免费补助政策。一是对主动落实长效节育措施的已婚育龄夫妇手术费全免。二是凡政策内生育期内,主动落实长效节育措施的,给予100元节育奖励。政策内生育二孩,主动落实绝育措施的,给予500元节育奖励;三是对依法生育的农村双女户,2010年10月1日以后主动落实绝育措施的,发放5000元的一次性节育奖励金。
      三、建立保险优待政策。一是独生子女领证户夫妻参保的,县财政每人每年补贴60元,并建立适时调整机制。二是农村双女户和农村独女户放弃再生育的夫妻,按照每人每年100元的最低缴费标准由县财政代缴全部养老保险费。三是对计划生育节育手术并发症三级以上人员,按照每人每年200元的缴费标准代缴全部养老保险费。四是对计划生育独生子女死亡、伤残的特别扶助对象,按照每人每年1000元的缴费标准代缴全部养老保险费。五是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中,为农村独生子女领证户、双女绝育户、手术并发症及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家庭成员代缴参合费用。
      四、完善扶持救助制度。一是十元春蕾计划,对农村已主动落实绝育措施的双女户家庭女孩考取大学(三本及以上院校)的,县财政给予2000元奖励。对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困难家庭子女考取大学的,人口基金给予1000至3000元资助。二是独生子女家庭、二女户家庭在调整承包地、自留地、拆迁分配时给予多一份的分配。
      五、部门政策兼容优先优惠制度。以居家为基础、以需求为导向、以服务为手段的养老模式,形成了“群众养老,政府买单”的新模式。对计生家庭实行养老保障优待、医疗保障优待、教育助学优待、就业帮扶、社会救助优待、扶贫济困优待、利益分配优待等,逐步实现公共政策与计生利导政策的衔接。(梁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