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人大常委会到市中院调研

13.11.2014  14:20
 

  安徽法院网讯    11月11日,亳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伟一行到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调研法院对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民事执行工作、审判管理规范化建设审议意见落实情况,同时征求对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意见建议。该市中院院长王晓东及其他班子成员参加座谈。

  亳州中院汇报指出,2013年4月25日,市三届人大19次会议通过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市法院民事执行工作的决定》,对今后全市法院民事执行工作提出了具体明确的要求。该市中院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分析原因,明确改进措施,重点开展了关于党政机关执行法院生效裁判专项积案清理活动、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和反规避执行专项等活动,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了亳州市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今年8月28日至29日,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29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全市法院审判管理规范化建设情况报告,对今后全市法院审判管理工作提出了意见。亳州市两级法院按照市人大常委会意见,不断加强审管办建设、审判管理制度建设、信息化建设,加速推进“三大平台”建设,审判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在肯定成绩的同时,分析了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理出了下一步工作思路,并提出了对市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调研组一行认真听取汇报后,对亳州市中院审议意见办理落实情况给予充分肯定,认为该院对此项工作做到领导重视,措施得力,重点突出,效果显著。调研组表示,听取和审议法院专项工作报告并提出审议意见是人大常委会的法定职责,也是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重要途径。认真办理落实专项工作报告审议意见是国家机关的法定义务,要从公正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高度出发,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职责,落实责任,把审议意见办理工作落到实处。

  此次人大常委会到该院进行调研,充分体现了亳州市人大常委会对该院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必将有力促进该市法院今年各项工作的圆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