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一男子多次引诱女友卖淫 帮其还债

19.12.2014  18:32

安徽财经网讯 95后青年王某因欠有外债,就引诱女友去卖淫挣钱帮其还债,今天(12月18日),亳州市谯城区法院宣判了该案,以引诱卖淫罪依法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违法所得予以追缴。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3年3月份期间,被告人王某多次引诱被害人马某在韩某某(另案处理)位于亳州市谯城区凯瑞酒店后的民宅内卖淫长达一个月的时间,并与韩某某以三七分成的方式分配嫖资,非法获利共计一万余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某多次引诱他人卖淫,其行为已构成引诱卖淫罪,应予惩处。

郑文慧 丁伟 市场星报记者 曾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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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许大鹏

资讯标签: 引诱女友卖淫 男子多次引诱女友卖淫 引诱卖淫罪 您可能感兴趣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