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戚借钱不还,法院查封促和解
26.06.2016 19:30
本文来源: 法院
安徽法院网讯 2016年6月22日早上,金寨县人民法院的执行法官接到被执行人陈某打来的电话,讲自己的轿车是否被法院查封了,并当即表示愿意归还欠款。
申请执行人王某是被执行人陈某的堂妹夫,王某自2012年4月日至2013年5月通过现金及转账形式共代陈某向他人支付货款40万元。陈某于2013年10月向王某出具借条一张,确认借款40万元的事实。并承诺2015年年底一次性付清。但到期后分文未付,经多次催要无果,致王某诉讼来院。本案经审理判决,陈某于判决生效后10日内偿还王某借款本金人民币40万元。由于被执行人陈某法律意识淡薄,两人之间因打官司一事产生芥蒂,致陈某一直没有主动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还款义务。
申请执行人王某于2016年3月申请强制执行,该案立案后执行法官多次联系被执行人陈某协调执行,多方查找被执行人陈某可供执行财产,后发现其在有一辆上海牌照的轿车,2016年5月执行法官乘坐动车前往上海车管所,对该车进行了查封。2016年6月被执行人陈某发现自己的轿车被查封后,意识到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后果的严重性,于是便急忙联系办案法官,表示愿意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还款义务。法官找来申请人执行人王某和被执行人陈某协调执行,通过执行法官近一个半小时耐心细致的解释说明工作,最终两人达成执行和解,本案顺利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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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06.2016 1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