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粮食局关于授予“全省粮食产业经济发展示范县”和“安徽省粮食产业示范园区”的通知

30.09.2018  16:51

各市、县粮食局: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粮食产业经济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7〕93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全省粮食产业园区转型升级的意见》(皖政办〔2016〕84号)文件要求,按照有关认定标准,并经省粮食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授予巢湖市、谯城区、埇桥区、萧县、怀远县、天长市六个县(区、市)为“全省粮食产业经济发展示范县”,授予合肥粮食现代物流园、安徽光明槐祥现代物流园、安徽淮北凤凰山食品产业园、六安市裕安区粮食产业园、桐城市粮食产业园五个园区为“安徽省粮食产业示范园区”。希望各地和示范县、示范园区进一步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加快产业集聚、科技创新、转型升级,为全省粮食产业经济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安徽省粮食局

2018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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