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队集资买车,部分欠款14年未还

04.07.2014  11:26

  董永刚原是灵璧县交警大队的一名合同制民警。14年前,灵璧交警队一中队向约40位民警集资10余万元,用于购买警用摩托车和面包车。每人至少缴纳了2500元。一晃十几年过去了,除少数人外,董永刚等人至今未拿回欠款。

   遭遇:集资买车,钱款拖欠14年

  昨日,董永刚向记者出示了一份“购买摩托车集资款”的收据。记者看到,这张收据写于2000年1月,标注钱款2500元,并盖有灵璧县交警队一中队公章。

  “当时交警队为了购置警用摩托车和面包车,要求民警先集资垫付。”董永刚告诉记者,交警队大概40位民警交纳了这笔集资款,金额不少于10万元。每位民警至少交纳了2500元。“我当时一个月工资才600元。”在董永刚看来,这笔钱并不算少。然而,一晃十几年过去,当初的集资款大多未返还。

  去年4月30日,为了要回欠款,董永刚在“宿州政民连线”发表一篇题为《灵璧交警大队欠购警用摩托车集资款13年未还》的帖子,并附上当年借款凭证。

   回应:确有此事,正在筹钱偿还

  记者注意到,去年5月6日,灵璧县交警大队对帖子予以回复:董永刚反映交警队欠购警用车辆集资款13年未还的问题属实,因所集资款项未入交警大队账户,拖欠至今无法偿还。经研究,大队决定先向县财政局打报告,请示如何报帐,争取在近期予以全部解决。

  看到交警队的答复,董永刚本以为问题可以很快解决。一年多过去,这笔“糊涂账”仍悬而未决。

  昨天上午,记者联系上灵璧县交警大队大队长王敏,他承认“原交警队欠集资款”确有此事,并承诺立即兑现拖欠的债务。“当年集资涉及人数约40人,目前已有十几人领回欠款。只要有当年的收据,我们会兑现。”目前,交警大队正在筹集相关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