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交警总队集中整治暑期交通 严查超速超员

07.07.2016  02:34

合肥 热线讯 7月6日,记者从安徽省公安厅交警总队了解到,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根据省公安厅和公安部交管局工作部署,将在全省组织开展暑期交通安全隐患集中整治行动,突出公路客车、 旅游 包车、危化品运输车“两客一危”车辆,严管高速公路、景区公路、农村山区公路“三类公路”,严查超速、超员、疲劳驾驶、酒后驾驶“四种违法行为”,严防爆胎、碰撞、燃烧、追尾、翻坠“五种形态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暑期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稳定。

集中排查源头风险隐患

据悉,全省公安交警部门将积极配合交通运输、安全监管、旅游等部门,重点检查车辆、驾驶人和动态监控管理制度落实情况,集中约谈交通违法突出重点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和分管安全的负责人,督促加强 教育 管理,及时处理交通违法。会同交通运输部门,督促运输企业加强驾驶人聘用管理,对于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且负同等以上责任的,交通违法记满12分的,以及有酒后驾驶、超员20%以上、超速50%(高速公路超速20%)以上或者12个月内有3次以上超速违法记录的客运驾驶人,严格依法处罚并通报企业,督促企业解除聘用合同。对于因企业负责人交通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交通安全管理措施不到位导致客货运车辆发生事故构成犯罪的,以安全生产事故责任罪追究企业负责人的刑事责任。

集中开展缉查布控专项行动

另外,将全力查缉已注销报废仍违法上路行驶的三类重点车。对已注销或达到报废标准仍违法上路行驶的旅游客车、“营转非”大客车和危化品运输车,公安交警部门将组织开展源头追缴和路面追查,一经查获,严格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条规定收缴车辆、强制报废。全力查缉涉嫌套牌的大中型客车和危化品运输车。全省公安交警部门将根据缉查布控系统报警,及时拦截检查,确定为使用伪造变造号牌或使用其他车辆号牌的,严格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规定收缴号牌、扣留车辆,该拘留的拘留,该罚款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全力查缉凌晨2时至5时违规运行的长途客车。全省各地公安交警部门将加强凌晨2时至5时人员值守,收到缉查布控系统长途客车违规运行报警的,迅速指挥路面巡逻车引导车辆停车休息,或者由省际交警执法站进行拦截查纠,并定期汇总通报车辆属企业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

集中整治夏季突出交通违法行为

盯住夜间午后,严控疲劳驾驶,严防追尾、燃爆事故。针对夏季交通特点,相应调整高速公路勤务,白天以视频巡逻为主、路面巡逻为辅,夜间以警车巡逻为主,要见警车、见警灯,通过鸣警报、喊话等方式提醒驾驶人不要疲劳驾驶。利用动态监管系统,不定期深入“两客一危”企业突击检查、随机抽查,检查车辆是否有疲劳驾驶违法行为,并依据动态监控系统记录的信息进行处罚。

盯住汛期雨天,严控超速行驶,严防翻坠、多车相撞事故。坚持雨天“限速、控距、亮尾”三项关键措施,在加强视频和路面巡查的同时,通过电子显示屏做好“三项提示”,即提示明确的限速值,提示保持安全车距,提示及时打开车灯。在执勤站点准备拖把、水桶,有条件的地方配备高压水枪,督促驾驶人及时擦洗被污泥遮挡的尾灯、号牌和反光标识。遇暴雨、台风等极端 天气 ,协调交通运输部门暂停客车发班,高速公路要视情实施交通管制,限制大中型客车、危化品运输车通行。

盯住重要关口,严查超员违法,严防群死群伤事故。启动全部交警执法站,省际执法站落实24小时勤务,加强执法检查,严把出城、上高速和过境关,以及通往旅游景区、休闲度假区、农家乐的山区要道口,严查客车超员、凌晨2时至5时违规运行、夜间违规通行三级以下山区公路,旅游包车非法营运等违法行为。会同交通运输、安监、旅游等部门,在旅游景区、旅游集散地对旅游包车进行联合检查、联合执法。

在农村开展大劝导、大培训,充分发挥“两站”“两员”作用,劝导制止超员、酒驾、无牌、无证车辆出村上路。盯住赛事节点,严查酒驾醉驾,严防恶性交通事故。各地针对法国欧洲杯、巴西奥运会期间酒驾风险增大的情况,认真分析本地酒驾规律特点,针对性安排查控勤务,严查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