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关于省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第一批交办群众信访投诉问题办理情况的报告

27.05.2017  06:41

省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

我市接到省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八批79件信访投诉件后,高度重视,立行立改、边督边改,及时组织现场核查,第一时间整改落实。目前第一批12件信访投诉件已办结。现将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第001号交办件办理情况

(一)交办问题

反映樟树湾小区正在维修小区道路。在维修过程中损坏了污水管道,恢复时将污水管道接入雨水管道,造成小区臭气熏天,要求整改。

(二)调查情况

5月17日下午,贵池区住房城乡建委会同区市政物业管理处、清风街道办事处、沿江社区及项目施工单位赴现场调查核实。经查,项目施工现场有一处雨水收集口接入污水管道,系道路维修前就已存在的,施工时并未将污水管道接入雨水管道。由于居民对此项目具体情况不了解,故反映的情况不属实。

(三)办理情况

5月18日上午,贵池区住房城乡建委安排技术人员到场处理,考虑到该处雨水收集口已无实际作用,同时结合信访人和附近居民的意见后,决定将该处雨水收集口进行填塞封闭处理,并帮助附近居民对周边污水管道进行了疏通,问题已妥善解决,信访人及附近居民对此表示满意。

二、第002号交办件办理情况

(一)交办问题

反映新城明珠4期2幢楼生活污水直接排放已有两年,造成地基下沉15公分,空气气味很难闻,要求处理。

(二)调查情况

经池州市住房城乡建委调查得知反映的问题为新城明珠四期2号楼三单元一楼北阳台地下污水管至化粪池段破损漫溢,雨水管道堵塞,影响小区环境。

(三)办理情况

1.池州市住房城乡建委已督促该小区物业服务企业(池州市怡园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将破损的污水管更换,并将雨水管疏通。目前,该楼雨、污水管道已恢复正常使用。

2.池州市住房城乡建委要求池州市怡园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严格执行定期巡查制度,遇到类似情况或业主报修应及时处理维修。

三、第003号交办件办理情况

(一)交办问题

反映姓张(13856628707)和姓朴(13965914499)的二人一直把城市生活垃圾、工业垃圾,运到507码头拆船厂我的自留地堆弃,至今未停止,希望整治。

(二)调查情况

池州市行政执法局自接到该转办清单后,立即组织该局市容科、环卫处、渣土稽查大队前往调查处理。经核实,该举报内容基本属实,具体情况如下:1.该地点位于507码头东侧500米处,为一处荒地,周边远离居民区;2.现场堆放的主要是建筑垃圾,只有零星的生活垃圾,无工业垃圾;3.该地块建筑垃圾是池州市池明垃圾清运公司为流坡村新州村民组修路铺路基所用,双方已签订合同;4.由于在倾倒建筑垃圾过程中,部分建筑垃圾占用老百姓自留地,在补偿过程中出现纠纷。

(三)办理情况

1.池州市行政执法局渣土稽查大队给池明垃圾清运公司下达了整改通知,责成该公司立即清理占用村民地块的建筑垃圾,并对路基进行全面平整。

2.池州市行政执法局环卫处安排车辆人员立即清理该地块零星生活垃圾。截止5月21日下午,该地块已按要求整改到位。

四、第004号交办件办理情况

(一)交办问题

反映石台县城关曙光西路土产公司商住楼楼下小饭店油烟直接排放,影响楼上住户正常生活,要求处理。

(二)调查情况

石台县政府立即召集石台县住建委、市场监管局、环保局、行政执法局等部门对该信访问题办理进行专题研究,相关部门对信访投诉件反映有关情况立即开展现场调查,核查情况如下:石台县曙光西路土产公司商住楼楼上居民住户共8户,楼下餐饮商户共10户,均为租赁经营户,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齐全,10家商户均未安装油烟净化装置,由于该商住楼建成时间早,当时未设计餐饮油烟烟道,导致产生的油烟直接向外排放。

(三)办理情况

1.石台县环境保护局已对10家商户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并签订了整改承诺书。

2.根据《石台县县城餐饮业油烟污染整治专项行动方案》要求,由石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督促10家商户尽快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做到达标排放,确保5月30日前完成;逾期未整改的餐饮商户,由石台县行政执法局、石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和石台县环保局等相关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取缔到位。

五、第005号交办件办理情况

(一)交办问题

反映紧邻新城明珠小区的森林公园里有几家畜禽养殖场、废品回收点等,散发着臭气,严重的污染空气,也影响了城市形象。要求取缔

(二)调查情况

1.5月19日,贵池区水产局、区城管执法分局派员到场进行核查。经调查,反映问题区域内的畜禽养殖场均已拆除,但在原场部大院后仓库内发现有人存放活鸡(约200只)。该批活鸡为仓库所有人张文东租给赵某用来暂时存放商品鸡,进仓库时间不长,未产生刺鼻气味。

2.该区域内有1家废品回收点,因政府规划需要,该废品回收点经营者已与区房屋征收管理局于今年4月份签订了搬迁协议,现已停止回收,正处于搬离阶段。据此,群众反映的情况部分属实。

(三)办理情况

1.贵池区水产局当即要求仓库所有人张文东督促赵某7天内售完该批商品鸡,同时不得再运输商品鸡进仓库暂养。截至5月22日,该批商品鸡已全部处理完毕。

2.因废品回收点内转移物品较多,废品回收点经营户已承诺10日内搬迁完毕。贵池区城管执法分局将加大督促检查力度,确保该废品回收点按期搬迁完毕。

六、第006号交办件办理情况

(一)交办问题

反映九华山南庄小区污水和附近养殖场污水都直接排入九华河,造成河水严重污染,要求处理。

(二)调查情况

1.经现场调查,该段污水主管网连通工程已经风景区管委会主任办公会研定,纳入九华乡松树栗树美丽乡村建设工程。目前,图纸设计、预算和工程招投标等建设程序已全部完成,由于施工环境影响暂停,现状南庄小区生活污水直接排入九华河。

2.经现场调查,群众反映的情况属实。金翠玉户养殖生猪22头,产生养殖粪便、污水未经处理,排入九华河。

(三)办理情况

1.5月18日,九华山管委会九华乡政府通知施工单位、农户、村民代表到工程现场,进行青苗面积丈量。5月19日,农户青苗费发放完毕,并完成清苗。

2. 九华山管委会九华乡政府立即组织施工,建设工期一个月,预计6月20日前完工。目前,污水支管网连通工程正在施工中。

七、第007号交办件办理情况

(一)交办问题

反映金翠玉的养殖场将20余头猪产生的污水直接排入九华河,臭气熏天,严重影响周边群众生活,要求处理。

(二)调查情况

经现场调查,群众反映的情况属实。金翠玉户养殖生猪22头,产生养殖粪便、污水未经处理,排入九华河。

(三)办理情况

1.5月18日,九华山管委会组织建设环保处、农村工作处分别下发整改通知书。

2.自5月17日开始,九华山管委会九华乡政府、建设环保处、农村工作处等有关部门负责人深入该户做关停养殖工作。5月20日,22头生猪处置完毕,并书面承诺不再养殖。

八、第008号交办件办理情况

(一)交办问题

翠微苑小区F区16栋102室在其院内用从建筑工地捡来的废旧装饰材料做燃料加工早点,造成烟尘污染,影响楼上住户生活,要求处理。

(二)调查情况

5月17日下午,贵池区秋浦街道办事处会同区环保局、区城管执法分局及翠微社区赴现场调查核实。经查,该小区F区16栋102室住户用建筑工地捡拾来的废旧材料做为燃料加工早点,造成的废气污染直接排放到室外。据此,群众反映的情况属实。

(三)办理情况

1.针对上述问题,贵池区秋浦街道、区城管执法分局及翠微社区当即该住户进行了宣传教育,要求其立即停止污染环境的行为。

2.秋浦街道办事处安排翠微苑池净物业公司对早点加工灶台进行了拆除,贵池区城管执法分局于5月17日至21日,每日到场勘查整改情况。目前,早点加工灶台已拆除完毕,该户门口堆放的废旧装饰材料已全部清理干净。

3.下一步,贵池区秋浦街道办事处、区城管执法分局将加大巡查力度,对发现的污染环境问题,立行立改,整改到位。

九、第009号交办件办理情况

(一)交办问题

反映与杏花雅苑小区一墙之隔的杏花村大排档油烟随意排放影响其生活;夜间大排档的噪音影响其休息和孩子学习,要求处理。

(二)调查情况

5月17日,贵池区杏花村街道办事处会同区环保局、区城管执法分局等部门赴杏花村大排档餐饮业聚集区进行调查核实。经查,大排档餐饮聚集区经营户的油烟净化器虽已安装,但未安装符合要求的排烟管道,同时因大排档夜间有流动驻唱歌手进行表演,且部分经营户音响音量较大而产生的噪音。根据调查核实结果,群众反映的情况属实。

(三)办理情况

1.5月17日下午,贵池区杏花村街道办事处当即督促杏花村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对大排档47户经营户的排烟管道进行统一安装。5月22日,排烟管道全部安装完毕。

2.5月17日晚,贵池区环保局对该区噪音进行了检测,2个检测点的噪音值分别为50.2分贝和50.6分贝(标准值为:不超过50分贝)。针对上述噪音问题,5月18日,贵池区杏花村街道办事处、区城管执法分局、区环保局组成联合工作组对经营户逐个上门宣传,要求经营户经营期间严格控制音量。同时,悬挂横幅2条、签订承诺书47份、张贴宣传标牌94个,引导顾客文明就餐。杏花村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与4名流动驻唱歌手以签订承诺书、缴纳保证金的方式,要求其在晚间9:00前表演时严格控制音响音量,晚间9:00后表演时关闭音响。5月20日晚,贵池区环保局再次对该区域进行噪音检测,2个检测点噪音值分别为48.8分贝和49.2分贝,已降至标准值以下。

3.下一步,贵池区杏花村街道办事处、区环保局、区城管执法分局将加强日常监测和管理,确保油烟无污染、噪音不扰民。

十、第010号交办件办理情况

(一)交办问题

反映平湖观邸小区6号楼一层两家酒店的油烟随意排放,影响楼上住户生活,要求处理。

(二)调查情况

5月17日,贵池区秋浦街道办事处会同区环保局、区城管执法分局及秋浦街道月亮湖社居委前往现场核查,发现平湖观邸小区6号楼“徐妈妈面馆”未安装油烟净化器,“永朋酒楼”虽安装油烟净化器,但未按要求规范设置油烟排放管道。据此,群众反映的情况属实。

(三)办理情况

1.贵池区环保局对2家饭店下达了《监察意见书》,贵池区城管执法分局对2家饭店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2家饭店立即按规范要求设置油烟排放管道。5月20日,区城管执法分局到场确认,“徐妈妈面馆”、“永朋酒楼”油烟净化设备和油烟排放管道均安装到位。

2.下一步,贵池区秋浦街道办事处、区环保局、区城管执法分局将加大巡查力度和日常监管,确保该区域油烟污染现象不再发生。

十一、第011号交办件办理情况

(一)交办问题

反映村民生活用水的水塘被上游的养鸡场,养猪场直接排放的污水污染,要求处理。

(二)调查情况

5月18日,贵池区牛头山镇政府会同区农委、区畜牧兽医局赴现场调查核实。经查,山上的养鸡场养鸡户(共有8000只鸡)、养猪场(生猪存栏量共130头,其中母猪16头、肥猪58头、小猪56头)排放的污水经简易处理后,流入下游水塘。据此,群众反映的情况属实。

(三)办理情况

1.经贵池区牛头山镇政府与区农委、区畜牧兽医局研究会商后,形成处理意见:要求养猪场立即改造污水管网,实现雨污分流,将污水引入养猪户自有地块,抓紧建设化粪池和氧化塘,减少生猪存栏量,加强养猪场日常消毒。截至5月22日,该养猪户已开挖排污沟44米,并同步安装排污管网,剩余4米预计4日内完成。已拆除化粪池模板,将北边猪舍污水引入化粪池。养猪场氧化塘待其他措施完成后,视化粪池储量,适时予以开挖。同时,落实专人负责。该户计划近日将对外出售肥猪58头,每日对养猪场内部和周边环境进行消毒。

2.截至5月22日,养鸡户已经出售活鸡300只,剩余存栏量将转移到新鸡场,并对周边环境进行清理消毒。

3.贵池区牛头山镇政府已安排镇畜牧兽医站工作人员和宝赛村村干部全面负责督促落实后续整改措施,确保6月20日前整改到位。

十二、第012号交办件办理情况

(一)交办问题

反映九华乡老田村三甲组有一个养猪场,将污水直接排放,造成附近村民农田严重污染,要求处理。

(二)调查情况

经现场调查,群众反映的情况属实。武学春户养殖生猪39头,产生养殖粪便、污水未经处理,排入附近田地。

(三)办理情况

1.5月18日,九华山管委会建设环保处、农村工作处分别下发了整改通知书。

2.自5月17日开始,九华山管委会九华乡政府、建设环保处、农村工作处等有关部门负责人深入该户做关停养殖工作。5月21日上午,已将武学春户所饲养的39头生猪运往屠宰场,养殖粪便已清理完毕,并书面承诺不再养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