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关于省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第二批交办群众信访投诉问题办理情况的报告

27.05.2017  06:41

省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

我市接到省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九批84件信访投诉件后,高度重视,立行立改、边督边改,及时组织现场核查,第一时间整改落实。目前第二批19件信访投诉件已办结。现将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第013号交办件办理情况

(一)交办问题

反映秀山路和烟柳路交叉口旁边住宅楼住户往烟柳河扔垃圾,造成河水散发臭味,要求处理。

(二)调查情况

5月19日,贵池区池阳街道办事处组织人员到场调查,发现现场确有部分居民向河道内丢弃垃圾。经核实,该处水域位于池州市水务局下属单位杏花村排灌站进水池附近,前期贵池区池阳街道办事处会同区市容局、市住房城乡建委排水办对河道内垃圾进行了多次清理,汛期由杏花村排灌站组织清理。群众反映的情况属实。

(三)办理情况

1.贵池区池阳街道办事处、池州市住房城乡建委排水处当即对该水域的垃圾进行了清理。贵池区池阳街道办事处将通过张贴宣传画、悬挂横幅、上门入户等方式,加强对周边居民的引导教育,并协调池州市城防处于5月23日前对该河水进行抽换处理。下一步,池州市住房城乡建委排水处和池阳街道秀山社区将加大水面垃圾打捞密度和频次。

2.5月31日前,贵池区池阳街道办事处将会同区环保局对河流上游完成油烟整治,禁止周边餐饮业主向该河流排放油烟及生活用水,确保河面干净。

二、第014号交办件办理情况

(一)交办问题

反映梅街镇峡川村采矿场粉尘污染影响周边居民生活,要求处理。

(二)调查情况

5月18日,贵池区国土资源分局会同梅街镇政府赴现场调查核实。经查,“梅街镇峡川村采石场”实为“贵池区峡川石灰石有限公司熔剂用石灰岩矿”,该矿矿区面积0.278平方公里,开采矿种为熔剂用石灰岩矿,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采矿许可证有效期至2017年7月7日。

根据《贵池区矿山综合整治方案》、《贵池区矿山综合整治实施方案》要求,结合矿山实际情况,因该矿位于齐石公路可视范围,无法规避可视开采,整治中被列为关停矿山。2015年12月1日,池州市国土资源局向该矿山下达了《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峡川熔剂用石灰岩矿公路可视范围内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程设计审查意见的函》(池国土资函〔2015〕483号),要求公司严格按照通过审查的《设计》要求,做好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

根据贵池区国土资源分局现场核实及池州市勘察规划院核实结果,自2017年春节以来,该矿未恢复生产、未供应火工品,资源未进行开采。粉尘污染主要是破碎前期开采遗留的石块和库存矿产品运输造成的。群众反映的情况属实。

        (三)办理情况

目前,该公司已经停止矿石破碎和矿产品运输工作。下一步,贵池区国土资源分局将进一步加强对该矿山以及辖区内其他矿山的监管,在该矿山企业未按照《贵池区矿山综合整治实施方案》、《贵池区绿色矿山及绿色企业创建实施方案》及《贵池区推进货运车辆超限超载长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整治达标前不得从事开采、运输等相关活动。

三、第015号交办件办理情况

(一)交办问题

反映前江工业园通港路老自来水厂旁边堆放工业废渣,要求处理。

(二)调查情况

5月18日,贵池区牛头山镇政府立即组织人员赴现场核实,发现牛头山镇通港路老自来水厂旁边约有3000吨尾矿堆放,该尾矿属于自然人戴洪福所有,部分尾矿采取防尘网覆盖,设置有围挡。群众反映的情况属实。

(三)办理情况

5月18日晚,贵池区牛头山镇政府和前江工业园区管委会负责同志约谈了该尾矿所有人戴洪福,对其下达了《责令改正决定书》,要求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于5月22日前清尽3000吨尾矿。5月21日,3000吨尾矿全部清运完毕,道路清扫整洁,堆放场地复绿覆盖工作基本完成。

四、第016号交办件办理情况

(一)交办问题

反映青阳县五溪白云采石矿,夜间偷偷生产,要求处理。

(二)调查情况

5月17日青阳县收到交办件后,立即安排青阳县环保局、国土局、蓉城镇等相关部门到现场调查核实。经核查,交办件中所指青阳县五溪白云采石矿系位于青阳县蓉城镇五溪村的安徽省青阳县五溪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为整合新立矿山。

目前,该公司正按照青阳县安监局《关于同意安徽省青阳县五溪冶金用白云岩石矿启动基建施工的批复》(青安监函〔2016〕15号)要求,进行破碎场地全封闭和场地硬化等相关基建工程。施工场地无法堆积转运矿石,破碎设备无作业痕迹,采场也无作业迹象。5月18日22时、5月20日22时,青阳县环境保护局分别随机抽调4名执法人员对该公司进行突击夜查,未发现有夜间生产现象。反映的情况不属实。

(三)办理情况

下一步,青阳县将组织县环保、安监、国土资源等部门开展经常性巡查,严格按照青安监函〔2016〕15号文件要求,督促该企业进行基建施工。

五、第018号交办件办理情况

(一)交办问题

反映东至县尧渡镇万寿巷有一个烧开水的锅炉,有时候烧工业废料,产生一股刺鼻气味,对这边居民生活造成严重影响。

(二)调查情况

5月18日,东至县组织尧渡镇、县环保局、县城管局、县房管局对该投诉情况进行了现场核查。投诉反映的老街社区万寿巷一家开水炉,业主冯月霞系张溪镇历山村人,2014年以来在县城陪读,因家庭生活困难,经营该锅炉及一家庭浴室。用废旧衣物作燃料时,产生的气味影响居民生活环境,且无照经营,群众投诉情况属实。

(三)办理情况

5月18日下午,东至县现场关停了该开水炉,并安排专人值守,直至最终取缔。

六、第019号交办件办理情况

(一)交办问题

反映东至县红磨坊茶楼油烟未经过任何处理,直接排放,对楼上居民生活造成严重影响。

(二)调查情况

5月18日,东至县组织尧渡镇、县城管局、县环保局对该茶楼进行了现场核查。该茶楼位于东至县尧渡镇东流路梅林苑小区临街二楼,2005年开业,面积约200平方米。2016年7月29日,因临近居民投诉油烟及噪音污染,该茶楼与业主代表、物业公司协商达成整改意见,将厨房油烟通过管道排入净化池,净化后再排入存油池,并定期清理。但未对排烟通道加装隔音板,在厨房排放油烟时会产生噪音。        

(三)办理情况

5月18日,东至县城管局依法责令该茶楼立即停业。5月19日上午,东至县城管局、县环保局对排放油烟时产生噪音的灶具操作台进行了贴封处理,并要求该茶楼立即对排烟通道采取加装隔音板消除噪音。

七、第020号交办件办理情况

(一)交办问题

反映贵池区兴济小区里一楼住户,露天用木材烧开水,烟雾很大,对周边居民造成严重影响。

(二)调查情况

5月18日,贵池区清风街道办事处、翠百社区工作人员到兴济小区对该信访事项进行调查。经核实,兴济小区内确有居民在清晨和傍晚时段在自家门前用捡拾而来的木材作为燃料烧开水,多为从农村迁移至城区居住的中老年人,烧水时产生的烟雾对周围空气造成了一定影响。群众反映的情况属实。

(三)办理情况

1.贵池区清风街道工作人员和翠百社区片区网格员当即对存在污染环境行为的居民逐户进行宣传教育,要求他们停止使用木材烧水,改用电或燃气烧水,避免对周边居民和小区环境造成污染,在街道、社区工作人员的劝导和宣传下,居民已停止此类行为。

2.下一步,贵池区清风街道办事处及各社区将加强日常巡查,加大宣传引导力度,积极构建优美、文明、和谐的居住环境。

八、第022号交办件办理情况

(一)交办问题

反映梅龙镇东盾木业的排污不达标,对空气污染严重。

(二)调查情况

该件与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涉及贵池区群众来电受理编号1027号信访事项一致,1027号信访件已于5月13日办结,故022件属重复信访件。

经调查,该公司年产18万立方米中、高密度纤维板项目于2006年10月18日获得原省环保局批复(环评函〔2006〕677号),2009年6月26日通过原省环保局“三同时”验收(环监验〔2009〕22号)。该公司排放的废气主要为纤维烘干气流、铺装锯板引出的含尘气体、砂光含尘气体、热压散逸气、热能中心烟气及制胶车间废气。主要污染因子为粉尘、烟尘及甲醛,配套建设了8套布袋除尘器和3套旋风除尘器。生产废水主要来自木片水洗、蒸煮、热磨、制胶等工序,生产废水经收集后进入厂区内污水处理站处理,该公司污水处理站工艺为:沉砂→调节→气浮→好氧→厌氧→澄清→出水,通过管道排入九华河最终进入长江;厂区西北侧堆场建设了雨水收集沟渠,并配套建设了3座初期雨水收集池,通过提升泵输送至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外排,后期雨水经切换阀控制后外排,符合环评要求。

(三)办理情况

1.针对该公司东北侧堆场雨污分流系统不完善的问题,贵池区已要求该公司按前期制定的整改方案抓紧组织实施。5月10日,该公司已对物料堆场进行整治,对厂区东北侧木料堆场开挖截水沟渠,并跟进建设。5月12日,截水沟渠建设完成。

2.下一步,贵池区环保执法部门将对其木料堆场初期雨水收集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厂区淋溶水有效收集。对其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进行验收,对其排放的污染物进行监测,待污染防治设施验收符合要求、污染物监测结果达标后,方可恢复生产。

九、第023号交办件办理情况

(一)交办问题

反映马牙街道办事处318国道和九华山快速通道交叉口涵洞被垃圾堵塞,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

(二)调查情况

5月18日,贵池区马衙街道办事处组织人员进行现场调查,经核实,来电人反映的“马牙街道”实为“马衙街道”,该处涵洞属于池青九快速通道过路涵洞,已被泥土堵塞。群众反映的情况属实。

(三)办理情况

贵池区马衙街道办事处当即安排人员和机械对该涵洞入水口、出水口处的垃圾进行了清理,现已清理完毕。由于涵洞中间部分埋设在池青九快速通道路基下方,贵池区交通运输局已与市公路管理局进行了对接,拟安排5月24日起对该处路面进行开挖,并进行涵洞疏通、路面修复、窨井建设等工作,预计5日内可全部完成。                  

十、第024号交办件办理情况

(一)交办问题

反映红光市场一条街许多饭店油烟直排,严重影响楼上居民生活。

(二)调查情况

5月20日,贵池区城管执法分局同池阳街道、区环保局对红光市场一条街许多饭店进行调查核实,发现大部分饭店都没有按照环保部门要求安装油烟净化器。

(三)办理情况

5月21、22日,贵池区城管执法分局对红光市场一条街饭店各种证照和身份信息等进行详细摸底登记,对一道鲜烤鱼店、涓桥饭店、香香嘴中式快餐等5家餐饮店下发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同时继续对剩下几家饭店调查核实,限期整改。按照环保部门要求,各饭店必须规范安装油烟净化设备,如在整改期限内未整改,贵池区执法分局将依照相关程序立案查处。

十一、第025号交办件办理情况

(一)交办问题

反映城北花园B5区楼下饭店油烟直排,影响楼上住户。下水道破损,污水横流。

(二)调查情况

5月18日下午,贵池区清风街道办事处会同区住房城乡建委、区环保局、清风街道城北社区、清风街道明月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赴现场进行调查。经核实,城北花园B5号楼一层仅有1家名为“轩一品私房菜”的饭店,该饭店已安装了油烟净化器,净化后油烟通过烟道排放,无油烟直排现象,周边下水道也无破损及污水外溢现象。群众反映的情况不属实。

(三)办理情况

下一步,贵池区清风街道办事处将加大巡查力度和日常监管,确保辖区内无油烟污染现象发生。

十二、第026号交办件办理情况

(一)交办问题

反映红光新村A8栋楼下青贵饭店油烟直排,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生活。

(二)调查情况

5月20日,贵池区城管执法分局会同池阳街道、区环保局对红光新村A8栋楼下青贵饭店进行调查核实,发现该户有两个排放油烟管道,一个已安装油烟净化器,另一个未安装油烟净化器。

(三)办理情况

5月21日,贵池区城管执法分局对红光新村A8栋楼下青贵饭店现场整改情况进行勘查,会同贵池区环保局对其下发《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并要求经营户按环保部门要求安装油烟净化器,规范设置油烟排放管道。下一步,贵池区城管执法分局将进一步加强对户油烟污染问题的监管,如未按要求整改,将对其立案查处。

十三、第027号交办件办理情况

(一)交办问题

反映和谐家园4号楼楼下饭店的油烟直排,影响周边居民生活。

(二)调查情况

5月20日,贵池区城管执法分局对和谐家园4号楼楼下饭店进行调查核实,发现大部分饭店都没有按照环保部门要求安装油烟净化器。

(三)办理情况

5月21日、22日,贵池区城管执法分局对和谐家园4号楼楼下饭店的身份等信息进行详细登记,对其中三户(桃坡老马土菜馆,杨大姐土菜馆、国泰酒楼)下发《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并要求经营户按环保部门要求安装油烟净化器。规范设置油烟排放管道。下一步,贵池区城管执法分局将进一步加强对该地块饭店油烟污染问题的监管,对未按要求整改的经营户进行立案查处。

十四、第028号交办件办理情况

(一)交办问题

反映平湖观邸7号楼楼下江南民灶饭店油烟排放对着过道,对周边居民生活造成影响。

(二)调查情况

5月20日,贵池区城管执法分局对平湖观邸7号楼楼下江南民灶饭店进行调查核实,发现该户已安装油烟净化器,但未按规范设置排放油烟管道。

(三)处理情况

5月22日上午,贵池区环保局执法人员到现场勘查要求该户规范设置油烟排放通道,避免油烟影响周边居民;若该饭店限期未完成整改,贵池区城管执法分局将按照相关流程规定对其立案查处。

十五、第029号交办件办理情况

(一)交办问题

反映湖光苑小区5号楼楼下装潢建材店,日夜噪音扰民,要求处理。

(二)调查情况

5月18日,贵池区城管执法分局对湖光苑小区5号楼楼下装潢建材店进行调查核实,发现该处楼下一家(绿娃纱窗)加工噪音扰民。

(三)处理情况

5月18日,贵池区城管执法分局对绿娃纱窗经营户下发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截至22日,每日加强对其整改情况现场勘查,要求该户不得在休息时间进行加工操作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如继续扰民,将按照相关程序对其立案查处。

十六、第030号交办件办理情况

(一)交办情况

反映贵池区百尚小区3#楼楼下饭店的油烟污染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生活。

(二)调查情况

5月20日,贵池区城管执法分局会同区环保局对百尚小区3#楼楼下饭店餐饮门面进行调查核实,发现3家饭店已安装油烟净化器,两户未安装油烟净化器,并向地下管道排放油烟。

(三)处理情况

5月21日、22日,贵池区城管执法分局再次到百尚小区3#楼勘查现场整改情况,现已有4户安装油烟净化器,剩下一户已购买油烟净化器,等待安装工作上门安装。下一步,贵池区城管执法分局将进一步加强对该地块饭店油烟污染问题的监管,对未按要求整改的进行立案查处。

十七、第031号交办件办理情况

(一)交办情况

反映里山街道新华村14组有一个大型养猪场,垃圾污染严重,臭气熏天,要求处理。

(二)调查情况

5月18日,贵池区里山街道办事处接件后,立即安排人员赴现场调查。经核实,群众反映的养猪场位于里山街道新华村14组,系非禁养和限养区。养猪场为张学东、张学理2家经营,张学东户猪舍面积597平方米、养殖生猪145头;张学理户猪舍面积212平方米、养殖生猪2头,均无污粪处理设施。群众反映的情况属实。

(三)处理情况

贵池区里山街道办事处已要求该养殖场关停,并签定了关停协议。截至5月23日,养猪场内生猪已全部清理完毕。养猪场内猪舍正在抓紧拆除,预计5月27日前可完成,随后将对场内垃圾进行彻底清理。

十八、第032号交办件办理情况

(一)交办情况

反映人民路平湖观邸7#楼楼下饭店的油烟直排,污染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生活。小区内有一个露天垃圾场,要求处理。

(二)调查情况

贵池区城管执法分局一大队秋浦中队于5月20日下午安排行政执法人员进行现场勘察,信访人反映的情况部分属实,其中油烟污染问题基本属实,小区内有一个露天垃圾场的情况不属实。

(三)处理情况

1.贵池区城管执法分局已于5月20日对油烟直排的江南名灶饭店下发《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其限期整改。5月22日上午,贵池区环保局执法人员到现场勘察要求该户规范设置油烟排放通道避免油烟影响周边居民;如若该饭店限期未完成整改,贵池区城管执法分局将按照相关流程规定对其立案查处。

2.经贵池区城管执法分局执法人员现场查看且询问物业保安,未在小区内发现露天垃圾场,但小区内存在装潢垃圾没有及时清理现象,执法人员已与物业联系,要求装潢垃圾日产日清。5月21日,贵池区城管执法分局安排执法人员再次查看,发现装潢垃圾已清理。

十九、第033号交办件办理情况

(一)交办情况

反映青阳县山水花城小区旁边小河因为周边饭店,洗车场,生活污水都直接排放入小河内,造成河水污染严重。要求处理。

(二)调查情况

青阳县环保局会同县住建委、行政执法局、蓉城镇等单位到现场进行核查,交办件中所指的青阳县山水华城小区旁边小河为富阳河(陵阳路至莲花路段),周边共有餐饮单位16家、洗车场所1家,其中7家餐饮单位、1家洗车场所等8家单位污水直接排入该河。反映的情况部分属实。

(三)处理情况

1.制定整改方案。一是青阳县住建委对富阳河(陵阳路至莲路段)河道进行清淤,完成直排管道的拆除。二是青阳县行政执法局对洗车场污水管道进行改造,全部纳入市政污水管网。三是对排污经营户责令限期整改。

2.加大整改力度。5月19日,青阳县住建委开始对富阳河(陵阳路至莲花路段)河道进行清淤,预计5月25日完成该河段清淤工作。5月19日,青阳县行政执法局派专人蹲点督促洗车店一律在开展室内洗车,污水接入市政管网;5月20日,青阳县环保局对7家污水直接排入富阳河的餐饮单位下发《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15日内将产生的污水全部接入市政污水管网,同时将加强跟踪监测,确保该问题得到彻底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