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了罚款已三年 违法记录未消除?
3年前,蒙城县三义镇的马云翔(化名)骑摩托车时违法,车辆被扣。交了550元罚款后,马云翔把车子领了回来。然而,今年5月马云翔发现,该违法记录仍然没有被消除,且罚款加上滞纳金已经达到了1100元。目前,蒙城县公安局介入调查此事。
交了罚款记录未消除
2012年2月25日上午,马云翔骑摩托车到镇上买东西。当时马云翔还未满18岁,刚到镇上的淮中超市附近,他就因无证驾驶,连车带人被蒙城县交警大队六中队查到了。“当时摩托车被扣在三义派出所,民警说要缴550元罚款才能放车。”马云翔说,“在派出所交了罚款后,2月28日,我拿着交警队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在三义派出所把摩托车领回家。”
本以为这件事就此结束了,今年5月,马云翔打算升级自己的机动车驾驶证时发现,该违法记录仍未处理。此外,还增加了3年来的滞纳金,一共是1100元钱。
县公安局已介入调查
事后,马云翔曾多次前往派出所讨说法。“派出所否认之前收过罚款。他们给出的解释是,当时的违法地址不在三义派出所辖区内,所以查扣车辆不可能停在他们所里。”马云翔说,“当年我明明是在镇里被查的,怎么不在他们辖区?”
原来,记录上显示的违法地点在203省道68公里500米处,并不在淮中超市附近。据蒙城县交警大队负责人介绍,由于当时的违法地点在系统内没有注册,所以开具处罚书时,只能就近选择一处已经注册的地点。此外,该负责人表示,从2010年开始交警部门实行罚缴分离,违法个人需要到银行缴纳罚款,处罚单位不允许进行现金交易。所以,交警部门没有收到银行走账记录,就不可能消除违法记录。
一方说自己在派出所交了罚款,一方说不在辖区内所以不可能收到罚款,事实究竟如何? 4日下午,记者联系了三义派出所,民警表示所长外出办案,而他自己对此事不知情,不能给予解释。随后,记者又联系了蒙城县公安局警务督察大队。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已经接到相关举报,目前正联合督察纪检、政工科等部门对此事进行调查。(记者周健)
[三方说法 疑云重重]
当事人:在三义派出所交了550元罚款后,拿着交警队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在三义派出所把摩托车领回家。
派出所:否认之前收过罚款,给出的解释是,当时的违法地址不在三义派出所辖区内,所以查扣车辆不可能停在他们所里。
交警队:由于当时的违法地点在系统内没有注册,所以开具处罚书时,只能就近选择一处已经注册的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