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环保局五项措施规范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监管

30.07.2015  17:25

    为保证全市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的正常运行,安庆市环保局从五个方面规范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监管,让全市污染源监控电子眼更亮。上半年,安庆市国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传输有效率达99.85%,位居全省第二。
  一是规范在线监控设施建设。严格对照技术规范要求,规范现场端建设。目前安庆市所有国控企业均安装了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19户国控企业,安装水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26套、气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21套。
  二是规范在线运营管理。对全市所有监控设备逐一建立台账,制定了《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第三方运维管理规定》,建立了企业、运维单位、环保部门信息共享、工作联动的运行机制。加强县(市)和企业的在线监控工作的监管。
  三是规范在线监控值班制度。通过监控平台对安装在线排污企业实施24小时监控。建立值班制度,安排专人每日对监控平台进行值守,对自动在线监控设备实施动态管理,一旦发现企业自动监控设施掉线及数据异常等情况,认真核实,第一时间通知第三方运维单位及企业。确认为设备故障的及时维修;确认为企业实际超标排放的,及时调查、处理。
  四是规范在线监控设备比对验收。对在线监控定时校核和对比,确保在线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完成了新增国控企业2套气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及2套水自动监控设施联网比对验收工作。按要求做好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的修约工作,保证每一条因仪器故障导致的无效数据都能被修约,从而反映出企业的正常排污情况。
  五是规范现场检查工作。每月对重点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至少例行检查一次,采取常规监察和突击检查相结合的方式,突出夜间检查和节假日检查,一旦发现企业在线监测数据超标、治污设施擅自停运等情况,第一时间查明原因,依法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