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司法局五项措施扎实推进“人民调解防护网”工程
一是以规范化组织建设织密“防护网”。进一步健全人民调解网络,加强乡镇(街道)、村(居)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委员会建设,完善农村基层调解小组、调解员、纠纷信息员的调解工作网络。发挥人民调解在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体系中的基础性作用。不断深化人民调解在医患纠纷、道路交通事故、劳动争议等领域作用的发挥,发展壮大专业化、社会化人民调解员队伍,延伸人民调解工作触角,扩大人民调解覆盖面。
二是以常态化排查化解收紧“防护网”。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加强社会矛盾纠纷信息收集、整理、分析工作,及时掌握矛盾纠纷信息,做到早预测、早发现、早调处。以社会热点、难点和群体性矛盾纠纷为重点,采取定时、定人、定点、定责的办法,开展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全方位排查。建立矛盾纠纷排查档案,进一步加强矛盾纠纷月分析报告机制建设,司法所要做到数字统计准确、原因分析透彻、上报及时,积极为党委、政府和领导科学决策提供参考信息。
三是以一体化的职能资源编大“防护网”。加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协调配合,提升人民调解工作整体效能,切实提高矛盾纠纷调解率,调解成功率,调解协议履行率。加强毗邻接边地区联防联调组织和工作机制建设。
四是以社会化的保障机制扎实“防护网”。 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重视支持, 与市财政局、政法委联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落实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保障的意见》,全面落实人民调解“以案代补”、“以奖代补”工作机制。
五是以标准化的工作水平筑牢“防护网”。加强人民调解数据统计工作,全面真实反映人民调解工作成果。健全完善矛盾纠纷受理登记、分流移送、督查回访、立卷归档、统计报送等运行机制。加大人民调解员培训力度,采取岗位培训、观摩交流、旁听法庭案件审理、推荐人民调解员担任陪审员等形式,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员的整体素质和业务能力。
(黄山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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