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河夏季行动分别查纠使用假证、二次酒驾交通违法行为
11.07.2014 15:07
本文来源: 安徽新闻网
守护平安-----夏秋行动开展以来,五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以预防道路重特大交通事故,消除道路安全隐患为主,积极开展道路各项违法行为查处力度。7月10日下午,分别查纠一起无证、使用伪造和变造假证和一起二次酒驾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7月10日下午15时10分,五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关中队副中队长陈正光带领民警在五河城区青年路执勤时,发现一辆车牌号为鲁LS20X小型轿车有违章行为,示意该车停车接受检查,当驾驶员出示证件时,陈正光一眼就看出驾驶员出示的证件有伪造嫌疑,随即将其控制,经进一步检查发现,驾驶人程和某为安徽休宁人,未曾办理过机动车驾驶证,其假证为2013年在山东日照花50元办理的假证,根据程和某无证,使用、变造机动车违法行为,五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关中队对其做出罚款6000元,行政拘留15日处罚。
7月10日下午15时20分,五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关中队执勤民警在淮河路执勤时,发现一辆车牌号为CH26XX的小型轿车驾驶员有酒驾嫌疑,随即对其进行酒精测试,经酒精检测发现驾驶人郑功某体内酒精含量达51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在对其做进一步检查,又发现郑功某在2013年12月19日也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过。根据郑功某二次酒驾行为,五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关中队,对郑功某作出处罚2000元,行政拘留10日,驾证吊销处罚。
五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张永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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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7.2014 1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