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河县低保惠民政策落实到位

07.08.2015  11:40

      五河县民政局紧扣“四个坚持”,按照“严格把关、动态管理、阳光操作、严明纪律”的基本要求,大力推动低保工作程序化规范化,确保低保惠民政策落实到位。

      一是坚持一线把关。 在全县各乡镇组织人员走村入户调查的基础上,该县组织有关人员对低保申请人家庭收入状况进行一线抽查,主要是住房条件、生活条件、家庭成员构成和家庭收入的核算,并对其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严格把好“入口关”,不搞“糊涂低保”。对信访反映低保问题较多的少数乡镇村,县监察局牵头抽调县民政、财政部门工作人员,进村入户走访群众,通过查看资料、召开村民座谈会等方式,分析出现问题原因,研究解决对策,及时制定整改方案,确保低保规范有序。

      二是坚持动态管理。 对低保实施动态化管理,进行常态化检查。该县不定期对全县低保户进行复核认定和清理整顿,做到不留死角,不放过细节。复核清理内容包括是否符合低保条件、审批程序是否规范、动态管理是否及时、投诉受理渠道是否畅通。通过对低保对象重新审核、认定,杜绝和纠正错保、漏保,切实做到符合条件的继续享受低保待遇,不符合条件的坚决退出,达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的工作目标。同时,保障标准动态变动,不搞“终身低保”,确保低保公平公正。

      三是坚持公开透明。 该县严格操作程序,通过召开群众代表会议或村(居)两委扩大会议,对低保申请户进行民主评议。参加评议人员主要有乡镇工作人员、村(居)干部、辖区民警、村(居)党员代表、村(居)民代表等。进行民主评议时,还邀请当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允许村(居)民旁听,乡镇包村包片干部和民政事务所工作人到现场全程指导,并与出席会议的全体人员一起在评议记录上签名,对评议结果负责。评议结果及低保申请人的完整材料上报乡镇政府,经审核后在政务公开栏公示7天,公示期间无异议后报县民政局审批,力避“暗箱低保”。

      四是坚持严明纪律。 县民政部门和各乡镇公开低保咨询电话,主动接受社会公众对低保审核审批工作的监督、投诉和举报。对接到的实名举报,逐一核查,及时向举报人反馈核查结果。建立低保经办人员及村干部近亲属享受低保备案登记制度,对已经领取村干部生活补助的离任村干部及近亲属一律取消低保资格。严肃查处涉及虚报、冒领、挪用、贪污、扣压、拖欠城乡低保金的违纪违法案件,对于低保“关系户”、“人情户”坚决予以清理,对于涉及基层干部以权谋私、欺上瞒下以及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现象,予以严肃处理,保障低保政策顺利实施。

      今年1-6月份,全县2543.89万元低保金已全部打卡发放到户,其中城市低保累计发放22595 人次、 752.853万元;农村低保累计发放117239人次、 1791.036万元,有效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上报单位:五河县民政局
信息作者:县民政局纪检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