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番五次拒还钱 言而无信遭惩戒

06.01.2017  21:03
 

  安徽法院网讯  2016年12月28日,蚌埠市龙子湖区人民法院依法将一名言而无信的被执行人韩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压缩恶意逃债者的生存空间,起到了惩罚信用缺失、树立司法权威、维护社会诚信的作用。

  原来,2013年9月韩某以个人名义向杨某借款20万元,并约定月息2%,季度付息,借期一年。约定到期后,杨某多次催要,但韩某却以自己生意不好为由,拒绝还款。杨某遂将韩某告上法庭,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协议。可韩某仍未主动履行生效调解书。进入执行程序后,双方在法院达成和解协议,约定韩某在一年内分三批支付杨某本金及利息。杨某以为,这次欠款应该有着落了,但是当第一次履行期到时,韩某仍然未履行和解协议。为了惩戒韩某的失信行为,压缩其生存空间,经杨某申请,法院依法将韩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