膝下五子女却无人赡养 执行法官巧调解化纠纷
安徽法院网讯 李大爷是凤台县航运公司的退休职工,今年已经84岁了,老伴已经过世。李大爷育有五个子女,三个女儿,两个儿子,儿女们也都已经成家立业。李大爷年纪越来越大,越来越需要人照顾,虽然五个子女轮流伺候老人,可是心里都觉得老人是个“负担”,经常为此事发生争吵。2013年11月,矛盾激化了。李大爷的退休工资存了3万元,暂存在了大女儿处,其他四个子女得知了这个消息,非常生气,认为李大爷偏心,于是都拒绝赡养李大爷。李大爷一气之下将五个儿女告上法庭,要求五个儿女赡养自己。
法院于2013年12月12日将五个子女传唤至法院进行了调解,经过法官苦口婆心的劝导,五个子女答应轮流赡养老人,每人伺候2个月。老人存的退休工资3万元由大女儿保管,等老人需要时拿出来统一支配。这样过了一年大家也都相安无事,但是到了2014年12月,李大爷因为眼睛患病,需要住院治疗,此时李大爷轮到了大儿子家,大儿子觉得李大爷的住院费用不应该有自己出,就拒绝赡养李大爷,李大爷住在医院他也一直不管不问,五个儿女因此发生了矛盾。李大爷出院后再一次来到了法院,要求强制执行去年的判决书内容,要求五个子女赡养自己,到医院看望自己。
案件到了强制执行阶段,凤台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的倪红军法官非常重视,年关将近,老人住院期间,这么多子女没有去看望的,老人肯定非常伤心。他马上联系上了老人的五个子女,把他们叫到法院进行劝说,老人拉扯五个子女非常不容易,现在年纪大了,正是需要子女照料的时候,你们也都是为人父母的,应当知道父母的含辛茹苦,你们也有老的时候,将心比心,换位思考一下,如果你们是老爷子,自己心里是什么滋味?一席话过后,五个子女都低下了头。当场签下了和解协议,还是每个人轮流赡养老人2个月;大女儿处的3万元钱,除掉这次住院花费的4000元,剩下的2万6由五人共同保管;老人每月的退休工资2000元,在哪个子女家时,交1000元给哪个子女当自己的生活费。大儿子当场接回了老父亲,承诺要好好照顾老人。临走,倪法官握着李大爷的手说:“法院就是你的家,孩子们有什么没尽到孝道的,还来找我。”